总参谋部是一个新名词,前清叫军咨府,**3年11月以前叫参谋本部,坐落在西安门大街(西单)颁赏胡同口,通过西安门大街与**首脑机关所在地中南海相通。
参谋本部改名的同时,陆军部和海军部合并为国防部,两部军令、军学、军训等业务转交总参谋部;国防部总领陆、海军政,总长一职由临时责任内阁总理段祺瑞兼任。
部门职能调整的同时,总参谋部的主要人事也随之发生变化,总参谋长何向东加衔上将之下设常务次长一员,由原陆军部次长蒋作宾少将加衔中将担任;设次长两员,由刘成恩陆军中将和原总统府海军顾问程璧光海军中将担任。
总长、次长之下设七局、一署、三直辖处,第一局为战略研究局,局长徐树铮陆军少将;第二局为作训参谋局,局长潘正道陆军少将;第三局为军械军备局,局长陆军少将蒋廷梓;第四局为军事编制教育局,局长陆军上校加少将衔叶佩薰;第五局为陆军参谋局,局长姚任之上校;第六局为海军参谋局,局长谢刚哲海军上校;第七局为军事工程局,局长陆军少将邓承拔。航空发展署由总参谋长何向东兼任;直辖电讯处长刘戟陆军中校;直辖警卫处长卢本棠陆军上校;直辖副官处长徐桂亭陆军少将。
政宣、铨叙(人事)、会计等职能统一划归国防部军政总监部,总监陆军少将姚青松。国防部还下辖兵役总监部、军需总监部、军法总监部、军医总监部,与军政总监部合称五总监。
在国防部、总参谋部之外,还设有海军司令部,总司令李鼎新海军中将;陆军司令部,总司令黎元洪陆军上将。以上四部在名义上都归陆海军总司令、大总统袁世凯直辖,行政上由临时责任内阁总理段祺瑞指导。
总参谋部的组织人事,充分表明了何系力量的壮大和未来一段时间里“重陆轻海”的国防建设格局。
1914年12月9日,国防部、总参谋部、陆、海军司令部联合发文。
改各诗军行署为各省警备司令部,各诗军为省警备司令官;改各镇守使署为特别军分区司令部,镇守使为军分区司令官;撤销军队系统部局、师旅团各级办公费为上级主官实报实销。
重新核定军队各级军官薪俸为——四总部(军团级)正长月薪600元,总部次长(师级)400元,局署级(旅级)300元,处级(团级)200元,科级(营级)160元,科员(连级)100元,排长80元,准尉30—180元,士官12—60元,上等兵8元、二等兵6元、三等兵4元、列兵津贴1元。海军各舰在岸执行此标准,离岸值勤期间上浮50。
任命冯国璋陆军上将为东部军区司令官,师景云少将为参谋长,统辖江苏(不包括苏北)、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六省区驻防军队和省军,责令整编所属部队为四个标准师,番号为第四、第六、第十、第十六师;军区司令部兼辖长江舰队。
蔡锷陆军中将加上将衔为中南军区司令官,张孝准少将为参谋长,统辖湖北、湖南、广西、广东四省驻防军队和省军,责令整编所属部队为四个标准师,番号为第二、第八、第十三、第十四师。
靳云鹏中将为中央军区司令官,蓝天蔚中将为副司令官,杨曾蔚少将加衔中将为京畿卫戍司令官兼军区参谋长。责令整编所属部队为五个标准师,番号为第五、第九、第十一、第十五师和拱卫军(师级,不计入20标准师之列)。
张锡銮陆军上将为东北军区司令官,魏宗瀚少将调任参谋长。责令整编所属部队为两个标准师,番号为第十八、第二十师。
陈宧中将加衔上将为西南军区司令官,熊克武中将为副司令官,张联棻少将为参谋长。责令整编所属部队为两个标准师,番号为第十七、第十九师。
蒋雁行陆军中将加衔上将为西北军区司令官,何成濬少将为参谋长。责令整编所部为两个师另一个独立骑兵旅,番号为第七师、第十二师、独立骑兵第一旅。
张绍曾陆军中将加衔上将为北方军区司令官,李成义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