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军事历史>带着系统去宋朝>第64章、法海你不懂爱

什么叫做唯余香两袖?

为什么不是唯有香两袖?

这意思其实就是暗说:我这袖子里头,原本是有些名堂的。只为这美人羞香,分外动情。这才子,又是格外的慧眼识荆、闻香知美人。欣欣然慷概解囊,倾其所有,把自己弄得来两袖清风。

这两袖清风,其实只是下品。唯两袖香风,才是真正的名士fēng_liú脑洞。

这是何等地豪情迂阔!一句话道尽了南朝是大名士自任性的fēng_liú真谛!

想来太白诗仙当年所鼓吹的“莫惜连船沽美酒,千金一掷mǎi_chūn芳”,其意境的高低,也不过如此而已。

诗仙终究是凡人,其实并不是仙。

蔡五郎如今就觉得,李太白枉称诗仙,无数豪情诗篇中,多次提及千金一掷,譬如“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笑入胡姬酒肆中”,又譬如“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蕙兰相随喧艺伎、风光去处满笙歌……”

再譬如“府县尽为门下客,王侯皆是平交人……平明拂剑朝天去,薄暮垂鞭醉酒归,爱子临风吹玉笛,美人向月舞罗衣……”

诗仙留下的这许多传世神篇里头,是不是少了些什么呢?

是的!就是少了些极其重要的内容!

这诗仙李白,一看就是个才高八斗的穷鸟丝啊!哪怕他才华再怎么横溢!也掩饰不住透露出穷鸟丝的糟糕本性来!

文化圈里的人,谁都懂的,李诗仙平生最喜欢怂恿别人卖马、卖船、卖房子,然后一掷千金地拿来豪赌、放歌、畅饮。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这五花马,这千金裘,莫非是李诗仙自己所携来的?分明就不是!

诗仙的良心!大大地坏了坏了!他这是拿了别人的宝马名裘,来做了自己的大方!穷鸟丝的渣属性,就此一览无余。

于是乎,诗仙最终的下场也就注定不会太好!

以为长安东市上,当炉卖酒的胡姬们都是傻的吗?人家可不傻!傻子又怎可能在大唐帝都最繁华的坊间经营得起一个又一个风光无限的时髦酒吧呢!

所以诗仙几乎所有的豪情诗篇之中,都有一个最明显也最致命的缺陷!

这个缺陷就是……无情!

李太白所谓的“千金一掷mǎi_chūn芳”,他买到的,仅仅只是啪啪啪,其中并没有内蕴着款款的柔情。

“银鞍白马度春风,笑入胡姬酒肆中”,这当中陪酒的胡姬,面对着年少多金的五陵游侠好郎君,那自然是绝不可能不动情。但她们绝不会对跟屁虫打秋风的某诗仙动情。人家善做皮肉买卖的歪果美仁,当然分得清谁才是有钱的恩主,谁又是趁机揩油的酱油郞。

于是诗仙的神篇当中,从未提及过这些个似水又似梦的女儿柔情。

盖因为机智聪明的长安城里歪果美仁们,从未对那样一个打秋风的穷鸟丝,用上过半分真情。

于是美人仅仅就只是冷冰冰“向月舞罗衣”,并不曾“纤云弄巧、飞星传恨”,更不曾“柔情似水、佳期如梦”,所以法海李根本不懂爱,谅他做梦都梦不见“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那样的精彩瞬间。

诗人若是无情至此,那还配作甚么诗!

这蔡五郎虽然肤浅,却胆敢藐视李白,这并不是说蔡京没家教,培养出一个不懂得尊敬前辈大贤的粗鄙儿子来。

恰恰相反,蔡五对于李十二,所做的这个定义,其实是中肯的!(李白排行李十二郎。)

这倒不是说区区蔡五的境界就能够挑衅崇高伟大的李十二,这其实是因为大宋比大唐多了那么几百年的文明积淀。大宋士大夫阶级的人文理念,现已经升华到大唐时代不可仰望的一个高度。

欧洲资产阶级大革命的由来,在技术上要归功于珍妮纺纱机、瓦特蒸汽机、伯明翰的大铁厂、切尔西的加农炮兵工厂,归功于广大的挖煤矿工和铁路工人,归功于旋转的阿姆斯特朗,以及更晚一些的克虏伯大胖桶。在政治上要归功于拿破仑和维多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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