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抓这种奇特的蜂,还是等情况吧。

若能顺利找到贝奇,一切都好,若不能顺利找到贝奇,还暴露了身份的话,那就没辙了。

研究新生物虽然会让杜威大师感到快乐,但我要是因此折戟沉沙,损失却会更大。

所以,想要抓捕新物种,要在能够自保的前提下。

从落脚点到现在为止,我少走了四五公里路了,由于是在释放魔法波动为前提赶的路,所以我能肯定,走的肯定是直线儿,而非绕圈子。

如此看来,这片森林的疆域也挺大,至少不在规模森林之粒

只要是中型以上森林,就会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积水坑。

虽然树木的主要食物是水及水中的营养矿物质,但树木同样是能够稳固土壤,使之不溃散的关键因素。

土壤一旦被牢牢固定住,并且湿润度达到饱和,再有雨水降下,就会出现不渗透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就是积水。

一般来,这种积水坑里的水经过沉淀以后,都是比较干净的——或许会拉肚子,但大概率不会死人。

所以对于林间寻路者来,积水坑,就是一处最佳的水源。

是的,解释这么多,主要是因为我只随身携带了一水袋水,顶多能够支撑三。

别以为行走在森林中就没有缺水的问题,该缺水的时候,照样还是会缺水,毕竟树叶难吃不,包含的水分也极少,根本不足以解决缺水问题。

虽某些植物的根茎中蓄满了水分,但直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哪怕一株根茎能够食用的植物——这些植物我都见过,根茎都跟橡胶条似的,嚼都嚼不动,而且水分也不多。

其实要是能够找到浆果的话,我也不至于如矗忧,毕竟那玩意儿或许不好吃,但水分却是实打实的多,而且我完全不需要担心浆果是否有毒,因为我毒免疫啊!

唯一担心的,就是浆果没毒,却有其他未知效果,那就惨了。

不过这些效果在生存面前,都是意思,只要能活下去,哪怕吃完浆果以后,嘴里散发出便便的味道,我也认!

反正魔界没人认得我,只要能在找到贝奇之前恢复原状就成。

我继续在森林里前行,为了保持足够的体力,我不得不放缓脚步,将自己的状态调整为步履略快的散步。

实话我挺喜欢在森林中散步,因为散步的时候,我总会心神舒畅,内心安静,仿佛吃了颗定心丸般。

针对这种情况,泰勒老爷子曾笑呵呵表示,真不愧是妖精族的后裔,生就对森林有着莫名的亲切福

但我并不赞同他的话,我觉得,之所以喜欢在森林中散步,是因为首先我喜欢散步,这种悠闲的运动让身患懒病的我心情舒畅,其次,我喜欢森林里的果实,不止欣赏它们然去雕饰的唯美,更喜欢它们那种或清香软嫩,或酥脆爽口的口福

总结来,就是喜欢吃。

吃,这个词可不简单,对于吃货来,吃,就是。

综上所述,我喜欢在精灵之森里散步。

但我不喜欢在魔界的森林里漫步,至少到目前为止,都不喜欢。

魔界的森林和精灵之森不同,后者除了内围森林以外,并没有能够伤害我的生物,甚至就连对我有敌意的生物也没有,我可以随处见到和我打招呼的熊,虎,狼,狐狸,以及统领整座森林的森林之王。

而魔界的森林不同,不但没有好吃的果实,就连生活在其中的生灵也都满是敌意。

好吧,我承认,我是外来者,但你们可以戒备,可以绕路,甚至可以在暗中观察,为啥偏要露面,并向我发动攻击呢?

我又没砍你们得树,也没在你们的地盘儿随地大便。

不爽的吐了句槽,我继续朝前走着。

越往前走,我发现土壤的凝实度越大,湿度也相对增加,如果所料不错的话,不出三五百米,就会有水潭之类的积水坑出现。

想到这里,我不禁加快了脚步,并在前进大约三百米的时候,我找到了一汪水潭。

本来呢,有水潭出现,应该是很令人欢欣鼓舞的一件事,但尴尬的


状态提示:第2900章 烤面包--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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