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雨道:“买东西是要分先来后到的,不过。你只是先看上可不行,得先付了钱才行。若是你已经付了钱了,我可以把它让给你。若是还没付钱,这簪子就是我的了。”
贾凤道:“你的?你买得起吗?”她的语气中带着嘲讽之意。
李思雨道:“很多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的。或许我买不起它,但是它现在已经是我的了。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掌柜的。”
贾凤皱了皱眉,看向了掌柜。掌柜道:“这支簪子的确已经是这位姑娘的了。”虽然他觉得自己的大老板很败家。但是,这姑娘戴着这簪子真的很好看。好的首饰就应该为它找个合适的主人。这样才不会让明珠蒙尘。况且,若是这位女子能够成为老板娘的话,那大老板的这个行为就不算败家。
贾凤道:“她付钱了?她买得起?”一连两个问题都是用咄咄逼人的语气问出来的。
李思雨道:“贾小姐,刚才就跟你说了,有些东西不一定要用买才能得到。比如这支簪子,它可是别人送给我的哦!”
贾凤道:“送?谁会送你这么贵重的簪子!”她从进店开始就只注意到李思雨,忽略了他身边的方宇。此时才猛然发现方宇在这里。
她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这簪子定是方宇送给她的。她心中很是嫉妒。为什么总有人送她东西?先是太子,现在又是方宇。
她只是一个出生卑微的平民,凭什么有这么多人对她好?
太子送李思雨金钗之事本就让她对李思雨怀恨在心,如今李思雨又抢了她的玛瑙簪子,她对她的恨意就更浓烈了。
是的,那是她的玛瑙簪子。是她一早就看上的。
ps: 今天是五点多爬起来写的。不容易呀,我居然起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