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青春校园>邪王的嫡宠妖妃>宠妻无度第四十二章 :初雪家宴,步步谋划(五入宫)

一进屋,轩辕谦就感觉到两人之间的气氛不对,现下那狐狸跳到凌姿涵肩头,张开了眼睛重生之宸蕊的田园风。他不觉多看了两眼,心中却升起徐徐凉意,不知为何,总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潜意识的不想靠近那只狐狸。

或许是因为他和动物从来没什么缘分的关系,倒也没太在意,连忙朝流云打了个眼色,出声打断。

“涵儿,什么都比不过身体重要,来,先把这粥喝了。”从托盘上拿过瓷碗,轩辕谦刚要往凌姿涵手边递,又忽然想起了什么,转手递给了轩辕煌道:“这药膳是九弟早上临走之前,特特交代人给你炖的,为了这个,差点没把我府里的厨子给扔大街上去。”

流云不动声色,可心里不怎么舒服。

她是凌姿涵身边的人,自小与凌姿涵一起长大,按理说是最了解她的也不为过。

可这次,她却如何都看不懂凌姿涵,明明轩辕谦是更好的选择,为何她偏偏要抛弃这棵良木,而栖身与轩辕煌这棵大树。良禽还会择木而栖呢,总不能说,她家小姐也是个俗人,秉持“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原则吧!

但她并不知道,对与凌姿涵来说,男人的好坏不仅仅在于对她如何,还涉及他的身心。若是身心如一,即使她只是个妾,男人不再娶其他女子,她也过得舒坦。但若心归你,身不能归,就算给她个凤位,她也觉得那位子上有钉子,而且是直接贯穿到心脏的钉子,扎的是鲜血淋漓。恰好,轩辕煌就属于前者,至少在目前看来,身心干净。而轩辕谦,打从他娶第一个女人开始,她就在他的身边站着,看着,送入一个,谋算另一个,即使他从未爱过任何人,可身体却早已分给了很多个女人。

“姑爷,这种粗活,还是让奴婢来吧。”流云神色如雪山,冰冷得很,不落痕迹的移动脚步,闪身便靠近了凌姿涵,顺手就要从轩辕煌手中拿了碗去。

但轩辕煌是什么人,鬼剑啊,那功夫简直鬼见愁啊!别说流云现在毒素未全除尽,就是除尽了,拿出她的最好状态,那也不够他三招两式砍着玩的。自然,这瓷碗也没被流云抢去。

“丈夫照顾妻子,怎么会是粗活,即使是,本王也乐意的很。”低沉的声音,邪魅温柔,前半句是给流云的警告,后半句是对别有心思的人的暗示。合起来,确是对凌姿涵的一种安慰。

流云张了张嘴,还想反驳,这时却被凌姿涵横了一眼,转眸,轩辕谦也变了眸色。前者是察觉了她的异样,后者则责怪她说了不该说的话。

这时的流云,就算在想回嘴,也万万不敢了。倒也聪明,立刻沉静下来,低眉垂眼的立在床榻一侧,尽量恢复往日的状态。

凌姿涵抬头看了看轩辕谦,莞尔一笑,又低头看向轩辕煌道:“那就有劳王爷玉手了。”顿了下,她吃了勺粥,抬头看向轩辕谦,玩笑的说,“师兄若不介意,请我吃顿午膳吧!你府里的厨子,手艺还真好,有天山的味道。”

心中一窒,轩辕谦背在身后的手微微动了下,指尖轻颤,但面色保持如常,依旧笑如春脉脉,好似载满温情的暖泉水,但黑瞳深处,却是看不见的冰冷,冷的刺骨,且深不见底。

这天山的味道,是凌姿涵小时候说的。

打小凌姿涵就和轩辕谦最亲近,就连师伯师叔都长说,他们每当兄妹真是太可惜了。而就是因为关系亲近,照顾她的任务就被她那个坑爹师父,交给了轩辕谦。七岁之前,可以说是同吃同睡,轩辕谦因为被师父派下山去几日,她就更丢了魂似的。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们会成为一对,但没想到长大了,反而开始彼此客套,彼此疏远,就像是一种默契,同时开始这么做。不过,即使这样,凌姿涵还是改不掉那个毛病,爱吃轩辕谦做的东西,每次问她好吃吗,她就会说,是天山的味道。

也就是这个天山的味道,让她打小就更喜欢轩辕谦一些。

此时,凌姿涵这样说,无非是告诉轩辕谦,她知道,这粥不是什么厨子熬得,而是轩辕谦的杰作。

一旁的流云,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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