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不灭元神>(第四十四章 火云城)

作为火云一族的邻居,同一个公国的子民,草木一族在跟火云一族有极其密切的往来的同时,却是要劫持火云樱,而且还是在火云樱姐姐火云蒲的内应之下做出的事,那么不难琢磨出其中的猫腻。

如果火云蒲不是属于无间道顶替者,那估计就是典型的王位之争了。

在草木枯荣里的记忆中,他是知道他们领主草木牙敏垂涎火云樱的美色已久,而除了美色之外,还有一件十分珍贵的宝贝,也让他有些拔不出来。

异族是不能通婚的,这是荼神洞天的一个明文禁制,但是异族因为情yu需求而交gou却是常事,在荼神洞天各国各地不同种族的妓女远比同族的要受欢迎。

可惜这草木枯荣属于那种勇武无谋之人,除了知道有人唆使火云蒲迷昏火云樱,并将其运出火云宫外,对于其他的细节知道得并不多。

当然,这也有因为在荼神洞天,男性的地位相对低下的原因。

陆不弃并不在意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阴谋,反正他跟火云樱非亲非故的,能因缘际会救下她一命,也算是她自己的造化。

这个洞天,对于陆不弃来说,跟一条普通的道路没有什么区别,他就是来借过的。

陆不弃会等着火云樱醒来,也决定送她回火云一族,有一定的恻隐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陆不弃也想从火云樱的母亲火云烟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如果火云烟真的像火云樱说的那样,既有能力又知恩图报,那敢情好,陆不弃并不介意接受人的帮助。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陆不弃在家不靠父母,但是在外面愿意靠一靠朋友。

不过陆不弃可不想为了这么点消息,而节外生枝。

在陆不弃和烈焚两人共同看来,这草木一族会为了一个火云樱出动两个晶魂期、三个心晶期的高手,可见其非常重视火云樱。

毕竟领主的修为都不过才晶魂期。

现在一个晶魂期和三个心晶期沃尔夫人都死在陆不弃手中,如果草木一族有什么特殊的方法能很快得知的话,那么恐怕用不了多久,更多的高手就会出现在这里。

这种可能性绝对不小,如果正在发生的话,那么陆不弃飞在空中,目标无疑极大。

陆不弃刚刚附身在这么一个实在不怎么滴的身体上,还真不希望惹出太大的麻烦。

低调些为好,这就是陆不弃这个时候的处事原则。

火云樱可不知道这么一件简单的事,在陆不弃心中却能放大这么多,她只是很诧异,为什么她屡次都有奇效的美色,在陆不弃面前却没有分毫作用。

如果火云樱知道,陆不弃有六个姿色并不差于她的妻子,她估计就能明白了。

即便是步行,速度却也不慢。

火云樱的话还是提醒了陆不弃的,他虽然不打算带着火云樱飞行,但是用法力带着她,高速穿梭于丛林中,却也是简单的事。

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陆不弃就带着火云樱出了连绵数十行度的巨木森林。

顺便说一下,这行度是这荼神洞天的计量单位,一行度距离约一公里,这样换算,陆不弃用着也还习惯。

看着眼前这一条相对平坦却蜿蜒的白色官道,每隔那么几行度就有那么几个人,或者一个车队,陆不弃明白这个洞天的地方应该不算闭塞,贸易往来还是颇为频繁的。

相对的开放,对于陆不弃来说也是好事,毕竟他对于这个洞天来说,是个黑户。

看见陆不弃盯着一头拉车的怪物,眼中有些好奇,火云樱说道:“陆云不弃,这是三眼驼,你没见过么?”

“见过……不过我没见过发型这样的三眼驼。”陆不弃吹牛皮不打草稿地应道,事实上,他压根就没有见过这种看起来像牦牛,背上却有驼峰,四足还比牛要长,长着三个眼睛的的怪物。

“发型?”火云樱很诧异:“三眼驼不都这样么?头顶的杂发犹如两个漩涡……一点都不顺,丑死了。”

陆不弃却是没有再接茬:“这条官道你应该认识吧?”

“认识,这是我们火云城往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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