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四十二章 想要一个小宝宝

“现在说,是不是太晚了?”他的语气危险,逼近她,惑人的眼珠透出股诡邪的异彩,就像一个骇人漩涡一样,在九九头顶上卷着。

九九一愣。

兰仲文微微一笑,低下头来,与怀中人唇齿交缠,他的吻热切而缠绵,九九晕乎乎地回应着,沉沦于潆洄的兰花香中。

他吻着吻着,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面,九九惊得睁开眼睛,淡静如海的眼珠凝视着他,“别闹,起来了。”

兰仲文轻轻摇头,离开她的唇,气息粗重,“九九,我想。”

“不行,会怀孕的。”

“不怕,怀孕了我们就早点结婚。”他的声音暗哑,带着朦朦胧胧的情欲,“说实话,我已经等不及我们毕业的时候了,我现在就想跟你结婚,然后可以住在一起,照顾你。”

“我们现在不就住在一起吗?”

兰仲文点头,眼中荡出潋滟的温柔,“虽然我们订婚了,但是同居对你名声不好的,尤其是我们还睡在一个房间。”

“没事,只要我们最后结婚了,就可以杜绝那些闲言碎语了,而且咱们订婚前,我早被传跟你发生关系了,我早就没名声啦,也不在乎什么同居的流言蜚语了。”反正,她相信兰仲文是不会不要她的,不过,他要是不要她了,她还真的不知道此生还能去喜欢谁。

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发生关系了,订婚了,同居了,要是有天真的分手了,除非躲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才可以重新开始吧。

要是他娶了别的女孩子,她就会变成全世界最大最大的笑柄了,到时候一定有人传她以前怎么倒贴兰家小子,结果最后还是被人家不要了,还被人家睡了什么等等的,一定会骂她不知廉耻,自作自受的。

“我也不在乎,我就是想早点跟你结婚了,然后可以要个孩子。”

“你才几岁啊?就想要个孩子了?”九九笑他,才20岁,这未免也想得太远了吧。

“因为我想顺其自然,该有孩子的时候,就自然有了,而且,我也好奇我们两个人结晶出来的孩子,会长什么样,九九,你说我们两个人的脸,凑到一个人身上,是什么样子的?”

九九认真想了下,想不起自己的样子,还去拿了个镜子照一照,在仔细端详了下兰仲文的脸,蹙眉思考。

“还真是想象不出来啊。”良久,九九龇着牙,“不过,孩子要是照着咱们两的样子生出来,无论像谁,都应该长得不错吧。”

“有道理。”兰仲文赞同,“所以九九,我们生一个吧。”

“那不行。”九九拒绝。

“为什么?你不想看到咱们的结晶吗?”其实,他想世间的万物自然循环,第一个孩子的到来,不要去抗拒,也不用刻意避着,就那样以最自然最美好的心态,迎接孩子的到来。

而且因为九九的父母亡故,萧家的人跟她又不亲,他怕九九除了自己,就没有一个特别亲近的人了,如果生了一个孩子,那么她多少会有一些寄托,否则到时候九九父母的尸首找到了,怕她又受不住打击。

女人都是要通过孕育孩子,才会真正变得成熟能干,懂得父母的艰辛,也懂得要为孩子创建未来,知道活着并不是只有喜怒哀乐,还有肩上的家庭和未来,虽然压力大,也好过一辈子浑浑噩噩,像个小女孩一样长不大。

每个人,都不可能无忧无虑一辈子的,有舍有得,要自由,就必须放弃家庭,要家庭的温暖,那么就要甘愿束缚自己。

九九依赖性重,恋家,她不是一个适合独居的人,不想成家的人,必须拥有男人和经济能力和女人的心细精干,一个人可以做两个人的事,才不至于活得邋遢或者潦倒。

而只能兼顾一样的人,最好是选择一个互补的人成家,相互扶持,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来得强,病了有人照顾,累了有人哄,节日可以出去约会,吃饭的时候,也不必时时刻刻约朋友,身边有一个永远陪你吃饭的人,干什么,都不会孤单。

兰仲文虽然可以一个人兼顾两个人的事,但比起自由,他更贪婪九九给的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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