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言情总裁>黄金黎明 II>第217章
我,放在他的腰间,慢慢坐了下来。

我需要双手支撑在他的胸膛上。

视频中,男女主角也在亲密,伴随着这样的镜头,……

“我,……,athu,我不知道你有这样的爱好……”

“对你,一切都可以。”

我的头发从脸颊两侧垂下来,随着他的动作,一点一点飘荡着,……然后就是热浪,一波一波的涌进来,……我的手指陡然收紧,皮肤上渗出汗。他扶住我腰间的手热的惊人,几乎可以说的上是滚烫的触觉。

我低头,感觉自己鼻尖上有汗滴。

向下,再向下,脱离我的鼻尖,滴在他胸口,他抬手指,抚住我的脸颊,皮肤上一层薄薄的水浆,他抬起另外一只手,把电脑合上,卧室中陡然安静下来,我只能听见自己呻|吟的声音,还有,他的,……,在极度自控下已经紊乱的呼吸。

……

今天原本的计划是我们一家人到沙漠中开飞车。

所谓在沙漠中开飞车,就是驾驶性能异常优越的越野车在沙丘之间快速的飘逸着。

阿卜杜拉亲王听说我们今天的安排,马上热情的邀请我们同他一起进入沙漠腹地同时也是他的领地打猎。借这个机会,我们还可以参观一下古阿拉伯帝国,也就是我们记载的黑衣大食国留下的古城遗址。

打猎环境有些复杂,daniel与max都没有来。

只有我同勋世奉,还有他的安保人员在太阳没有升起之前就到达了与亲王约定的地点。这里是一个名叫,大约中文音译是培欧萝,时间太久远了,我们只能看到一片黄沙中的断壁颓垣,但是这里的宫殿遗址是凿开大山建立而成,站在这里,必须要仰头,再仰头才能看到崇山峻岭顶端的蓝天,而我们眼前的沙漠,那边就是波斯湾。

亲王带着他的猎隼。

训猎隼是阿拉伯最古老的文化,阿布扎比甚至有专门为猎隼建造的医院。

“这是我的隼,他叫侯赛因。”亲王说英语,于是,我能分辨他使用的代词是,他与阿拉伯男人一样,将猎隼视为家人。阿卜杜拉,“这是一只真正的altaicus(阿尔泰隼),他的家乡是中国的青海。我拥有他花费了30万美金。”

听到这个价格,我忽然在大脑中出现了一部生意经:——如果我们到新疆,青海那一带收购猎隼,大约花费不到1万软妹币,再经过一些训练转手把这些猎隼送到产油国土豪的家中,那就是几十万美金的获利。这真是一部……阿凡提故事中的种金子收金子的美好阿拉伯的故事啊!

“勋先生一直文质彬彬,并不喜欢打猎吧。不过我听说在华尔街,勋先生还是定期参加猎鸭会的聚会的。”

亲王已经把猎隼架在他的手臂上。

阿卜杜拉一直生活在英国,并且在牛津毕业之后进入英国军事院校进行学习,后来也曾经在英国军队服役,并且曾经去过阿富汗。这些都已经挂在维基百科上了,任何人都可以查的到,这些是亲王的骄傲,他想要让人知道,至于他的母亲曾经是叙利亚的难民,并且他的一个舅舅曾经在内|战中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这些他并不想让外人知道。

勋世奉只是换了一身比较适合在野外的风衣,他甚至没有穿猎装。他背后的一个保镖扛着他的猎un枪,不过,感觉他今天好像没有什么打猎的兴趣。

他回答亲王,“还可以。”

勋世奉在外人面前一向扮演娴静,冷淡,薄远,甚至有些温文尔雅,很多人说他甚至不像一个在金融街上班男人,反而像一位学者或者科学家,但是,很显然,这样的想法错了,并且错的离谱。

亲王的fma与勋世奉的康斯坦丁交过手,从严格的技术上来说,他甚至是勋世奉的手下败将,虽然,他现在并不是很想要承认这一点。

打猎开始。

这里除了我一个女性之外,其他全部是男人。

现场人与动物都很多,猎犬,隼,还有一些仆人,这些人全部都在猎场。

前方有领养群,猎犬开始发动攻击,这些狗有些像中国的细狗,四肢纤长,骨瘦如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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