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军事历史>有一千个技能的我怎么输>第九十四章 打劫的
抱着一个箱子,箱子里装的就是他们两个珍视的长剑。

谢思钱看着那家伙嚣张的模样,顿时眉头紧皱:“这家伙...想打他一顿。”

“我也想打...但现在咱们打不过。”

谢思远相当有自知之明,他虽然看那个家伙不爽,但很显然,敌人的实力在他们之上。

他们两人都还没入学,没有经过任何专业训练,最多只有一些剑技,就凭这水平,撑死也就一个d级猎人的水平。

虽然他们的魔力亲和度达到六十分以上,但还没有学过魔法...

最重要的是,人体虽然能感知魔力,但实际上却并不能储存魔力,因为人是没有魔力器官的,所以人在使用魔法的时候,一定要有魔力源。

一般而言,人们会将能够储存魔力的矿石镶锲在武器上,法杖、弓箭、长剑、盾牌...也正是因为有这些特别的矿石,人类才能使用魔法。

否则,就算人或许能感受到空气中的魔力,或许能控制一部分空气中的魔力,但要使用魔法的话,光从空气中吸收可不够。

谢思远和谢思钱虽然魔力亲和度不错,但还没学魔法,所以也没携带魔能矿石或水晶。

敌人是有魔法师在后面辅助的,谢家兄弟再怎么都不可能击败这些劫匪。

就连队伍中的b级猎人都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双双落败,更何况他们。

而那个嚣张的青年在大笑过后,拿锥头铁锤敲了敲车厢,说道:“各位上午好!首先,我来自我介绍一下!”

“我!是这一块儿地的头,我姓伍!你们可以叫我伍哥!这一块儿的地都是我管!”

“我知道,你们都是想去白兔城,可以!当然可以!”

“但是,把你们身上的钱留下来!”

“我是劫匪,但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劫匪,只要你们的钱,不要你们的命。但如果你们不愿意配合,那待会儿谁的脑袋要是瘪下去了,可别怪我的锤子不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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