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青春校园>再次婚姻>一八九
释三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听到之里,我的心都要揪起来了。全神贯注的听着。

位于北京市**区**镇*村**号宅院内南排北正房五间的东数第一间和第二间归原告纪文丽所有。

二,驳回原告纪文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三十五元,由原告纪文丽承担一十七块五(已交纳),被告张旭,张玲玲,李桂英承担一十七块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读完了以后。书记员拿过来一张纸让我签字,告诉我在上面写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我毫不犹豫的写了“不同意”三个字。虽然我在心里想着哪怕是判我一间我都满足,可是按道理来说我最少也得分一半,也就是两间半,只能多不能少。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张旭是过错方,而在分房子的时候,他又伪造证据企图侵占属于我的房子,本应少分或者不发,如今他不但没有少分,反而还多分了半间。

虽然当初在要调解的时候我说可以要两间,但是张旭并没有同意调解,那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分。

答完了字以后,我就和顾律师一起出了法院的大门。

这个案子前后经历了四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是完结了,虽然结果不是另我特别的满意,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分了两间房子,只要是分了就行了。能有我住的地方也就知足了。虽然我在法院写了不同意几个字,但是尽管不同意,我也不想再上诉了。想再打下去了,让他多分半间就多分半间吧,不管怎么说,他还有一个老妈在家里,分少了也不够住,其实我有一间房子也就够住了。

我同顾律师到了他的律师事务所,把其余的钱给了他以后,就回去了。我还得回去等着,因为我不知道张旭会不会上诉,他一心想要霸占属于我的房子,如今没占去,不知道他的心里服不服气。所以我还得等十五天以后,才能知道这个判决有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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