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离失之境>1〇五、红魔夜探

诺雅帮巧娘一起做好晚饭后,来招呼慕昆三人去吃晚饭,她正好看到了慕昆用陌刀斩断椴树的那一幕。

“嗬!好厉害的刀啊,让我也来试试!”

慕昆把陌刀递给她,诺雅拎着嫌重,这时夕阳照了过来,陌刀反射出幽绿的光芒。

诺雅奇道,

“这刀刃怎么是幽绿色的?”

慕昆一愣,自己刚才并没有发现。

他接过来细看,果然整个刀刃从侧光看去,是一种幽寒惨绿的颜色,正面看不算太明显。

或许巨蜘蛛坚硬的口器和勾爪(“蛛刺剑”是巨蛛勾爪做的)含有多种未知稀有金属元素,这些金属元素本就以一种奇妙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和k刀刃熔铸在一起后,又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之前这种变化或许并不明显,劈开椴树后,椴树树液涂抹在还在发烫的刀刃上,进一步促进了几种金属物质的稳定融合,刀刃最终变成了幽绿色。

慕昆决定给此刀取名为“幽陌”,他吩咐燕云吃完晚饭后给幽陌刀配制一把木刀鞘,以方便将它挂在马背上,否则这么长的刀刃很容易伤到马背。

有了幽陌刀,慕昆准备把铜刺矛暂时交给诺雅使用,长兵器是对付猛兽必备的利器,让猛兽靠近自己与其短兵相接,通常意味着必会两败俱伤。诺雅确实也需要一把防身的长兵器,尤其是今后还要骑着恐鹤作战。

吃晚饭时,巧娘容光焕发地身着新制的五彩棉衣坐在木桌前给慕昆盛饭,正所谓女大十八变,饮食营养跟上以后,二八芳龄的巧娘出落得越来越水灵了,她穿上自己新制的彩衣,更显得靓丽动人。

诺雅仔细观察她,发现她的眼神总是不离慕昆的一举一动,明白她这身衣服也是穿给慕昆看的,或许只有慕昆自己不这么认为。

她心里叹息一声,此时倒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来,慕昆并不偏向巧娘,她也就不那么吃巧娘的醋了。

因为山洞木桌坐不下那么多人,慕昆已经吩咐燕云和史仁武今后在旁边的小山洞去吃饭了。

在慕昆心目中,除了他和诺雅是最早的伙伴,燕云、巧娘、小艾米也是比较亲近的自己人,而史仁武和红魔女则是后来者,尤其是红魔女,和他只是合作关系。

除了燕云和巧娘可以称呼自己“先生”以外,其他人只能称呼他“领主”,至于诺雅那是特例,属于没有慕昆夫人之实,却有着夫人的地位和待遇的人,想叫他什么,完全依据她的心情,也难怪红魔女会以为诺雅是慕昆的夫人。

诺雅注意到,自从和慕昆说史仁武喜欢巧娘后,慕昆嘴上说“看巧娘的,或许这是好事”,却立马让史仁武不再来大山洞吃饭了,这或许是为了保护巧娘,以免他吃饭时和巧娘老碰面,或许也有他那么一点点小私心,不想让他们多接触。

这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巧娘这小妹子一点也不傻,她看出了慕昆的这一点私心,立刻就容光焕发地穿了件五彩新衣给他看,也不知慕昆是真不明白,还是在装糊涂。

唉,或许男人都是花心大萝卜。

诺雅坐在一边是满肚子的官司,这要让慕昆知道了可能又会摇头,他只是在做自认为合理的安排,并没想那么多,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内心真实的想法。

史仁武的晚餐燕云已经拿到了他山洞去,红魔女的晚餐巧娘也早已经送过了。

慕昆和诺雅、巧娘、小艾米、飞猫德雷斯、大林鼠吉米同在一个桌上吃饭,巧娘边吃边偷眼看着慕昆,诺雅则一直在瞎琢磨,最无忧无虑的就是小艾米了,她吃好后开心地喂着大林鼠吉米,还不时给它上课教育它,什么“好好听话”啦,“不要乱动,要有吃相”啦之类的,好在大林鼠吉米把这些都当做是夸它的话来听了,看来这只大林鼠的心理素质还真是不错。

吃完晚饭,巧娘收拾完饭桌回了木屋,燕云来问慕昆制作幽陌刀刀鞘的要求,慕昆让他就按钢刃铜剑的刀鞘样式做,刀鞘外用鱼胶粘上吸血怪兽的无毛兽皮,以防木头磨伤马背的皮毛。

燕云知道慕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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