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一个佣兵闯星际>第3章能力练

丁默进入原来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平静的双眼下,是急速运转的大脑。到底是什么?是什么?丁默拼命的回想出事前的点点滴滴。

终于,他的思维定格在出事前不久的一个傍晚,从来不会唱歌的父亲,居然一个人在房间里练歌,被丁默发现后,解释说公司有晚会表演。

不对劲,丁默穿越过来的几年中,父亲从未参加过公司举办的任何晚会,都是在家陪老婆孩子。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丁默放空大脑,开始回想父亲唱歌的每一个细节。大脑越是放松,他回忆的细节就越是清晰,脑海中的歌词和旋律渐渐连贯起来,丁默尝试着唱了出来。

“黑色的灵魂浴火重生,”

“红色的灵魂翩翩起舞,”

“白色的灵魂普照世间,”

“无底的深渊战栗仰望人间。”

歌曲唱完,没有任何发现,丁默站起身来,在屋内边走边唱,终于当他走到父母的卧室时,听到了清脆的共鸣音,一个三角形的吊坠凭空出现,飘在他眼前。

丁默一把抓起,吊坠冰凉的质感刺激着他的神经,就是这么个东西害得他家破人亡。他仔细检查了一下,吊坠中间有一道细微的缝隙,他用力一掰,吊坠像个盒子似的被打开,一点蓝光从里面飞出,嗖的一下没入他的眉心。

丁默一惊,发现没有任何问题后,看到吊坠里有一小块叠的整整齐齐的白纸。他匆忙打开,里面是父亲的笔迹,寥寥数笔。

“吾儿丁默:你看到这件东西的时候,我估计已经不在人世了。这里面是来自深渊结界的歌晶,能够赋予人类奇特的能力。切记不要暴露在人前,更不要为我复仇,找个平静的地方,利用能力做个富家翁吧。父,丁力。”

不要复仇?父亲,你看错我了,丁默黑红交织的双眸深邃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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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三年的时间里,丁默边打工维持学业,边锻炼自己的能力,至于刀疤和黑梅花,根本想不到会有一个孩子用三年的时间来计划复仇,因此他们根本没离开这座城市,仍旧做着一些黑色的活计。

丁默获得的能力类似于创造术,只不过只能制造他了解深刻的东西,深藏着心底仇恨的他经过多次试验,想直接造出成品武器,可是除了一把匕首,其他的都没能成功。

尝试着从狙击枪到普通步枪再到手枪,当丁默成功创造出第一块手枪零件的时候,他立即明白了自己的创造方向,那就是从零件入手,越简单的越容易,越复杂的越困难。

虽然制造物最多只能持续七天,但越来越熟练的他,正在接近那个极限,只要七天内所有的手枪零件制造成功,组装完毕,他就有信心去找那两个凶手复仇,否则以他13岁的身体,根本斗不过那两个同样散发着血腥味的家伙。

丁默家中。

一张有些破旧的木桌,一双修长整洁的手,手心向上,平放在那里。若是有人仔细观察的话,手心的空气在微微扭曲,渐渐的,一个黑色的零件出现在那里,但是手掌似乎抖动了一下,啪,零件化作一阵青烟,消失不见。

“第121个零件,第137次尝试,完成度91。”

一双不带丝毫感情的眼睛默默注视着掌心,丁默在脑海里计算着这次尝试的时间,

“33秒!”

看看桌子上的旧闹钟,还差3分就到零点了,

“再做最后一次尝试。”

手掌平摊在桌子上,又开始新一轮的尝试……

清晨,早早起来的丁默静静的练着前世的搏杀术,每一击都狠辣异常,在他的脑海里,不断纠正着自己的动作。和前世相比,这具身体开始练习的年龄更小,发展的空间更大。

丁默了解过,这个世界的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功法,但是作为普通人的丁默显然没有接触功法的条件,他只能依靠自己前世的记忆,拼命的锻炼自己的身体。

不知是不是错觉,丁默感觉自己这具身体早已超越了一个13岁少年的极限,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逐渐接近了前世自己的巅峰水准。但是想到刀疤和黑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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