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善迅速在自己的脑海里接下任务,目光才重新落在自己手里的卷宗上面,典当血手镯的人名叫朱阳,并非京城人士,他的老家在距京城千里之外的蒙县,只因生意上的往来,才不得不常驻京城。

这次他回乡探亲,就是返回蒙县,参加他哥哥朱泰的婚礼,由于路途遥远,他担心血手镯会在路上被劫,所以才出此下策,将血手镯暂存在了当铺里,只是他大概没有想到,在当铺里也有失窃的机会。

这间当铺名叫鼎盛当铺,算是京城里最有名望的当铺之一了,监守自盗乃是当铺的大忌,以鼎盛的名望,根本没必要为了一只血手镯而这么做,况且在过去的那些年里,更值钱的东西,鼎盛也不是没保管过。

所以刑善等人相信,鼎盛当铺应该不会是贼喊抓贼。

既然不是鼎盛监守自盗,那又会是谁做的呢?

胡不喜率先开口,猜测道:“会不会是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根据资料显示,鼎盛当铺这几年来最大的竞争对手是鼎丰当铺,两间当铺不仅名字相似,就连在京城的时间、规模,也都不相上下,在这种情况之下,鼎丰派人窃走鼎盛当铺的血手镯,乃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

听见她的猜测,众人纷纷点头。

刑善却质疑道:“倘若此事是鼎丰当铺所为,那他们怎么可能不清楚血手镯的价值?像这样无法脱手、又容易引起官府追究的物品,他们偷了之后只会弊大于利。倘若我是他们的话,我绝不会选择偷这么珍贵的东西来陷害对手,而是会选择偷一些不痛不痒的,既不会将事情闹大,又会影响鼎盛名声的东西,只有这样,才能将偷窃的利益最大化。”

听见他的分析,别说是詹大宝和卜一凡了,就连胡不喜也一脸的意外。

不得不说,刑善的角度是他们从未想过的,他们只想到了当铺之间的恶意竞争,却没想到此事有可能带来的后果。

没错,血手镯价值不菲,倘若要将这个赃物出手,势必会引起官府的怀疑。

除非,盗窃者是为了收藏,而并非有其他目的。

而鼎丰当铺有头有脸,没必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整垮自己的对手,刑善所说的不无道理。

“哥说得没错,是我想得不够细致。”

胡不喜微微一笑,迅速认同了刑善的观点,望向他的眸子里写满了崇拜。

见此状况,詹大宝撇了撇嘴,不悦道:“那除了鼎丰当铺以外,还有谁会有这个动机?倘若对方只是图谋血手镯的话,大可以直接从朱阳手中盗窃,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从鼎盛当铺里盗窃?那可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当铺,保管血手镯的方式肯定比朱阳稳当,对方如此大费周章,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听见他的话语,刑善微微点头,“没错,大宝分析得很好,鼎盛当铺的保管能力,自然要比朱阳的保管能力要强。而朱阳只是一个普通商人,又不是什么绝世高手,对方没理由不直接对他下手,而要如此大费周章地从鼎盛当铺下手。除非,这个人从鼎盛当铺里偷东西,比从朱阳那里偷东西要容易得多。”

胡不喜皱起了眉头,“哥的意思是,犯案者很有可能就是鼎盛当铺内部的人?”

“不一定。”

刑善思索道:“或许也有可能是那里的常客,亦或者是当铺工人的家属。总之,值得怀疑的人实在太多太多,这次恐怕要一一排查,才能将那个盗窃者揪出来了。”

听见他的话语,詹大宝顿时兴奋了起来,“不管排查多久都好,我一定会抓到那个人的!”

看见他瞬间满血复活,刑善不禁笑了起来,“看来你的热忱又回来了?”

詹大宝撇了撇嘴,直言道:“不然还能怎么办,正如你所说的那样,能做的我们已经都做了,至于那些不能做的,就算再怎么执着也没什么意义。祖龙那老家伙,自有天来收他!”

听到最后一句,刑善哑然失笑,看来詹大宝的火气并没有全部消退。

卜一凡静静地聆听他们的话语到现在,终于忍不住插嘴,“那……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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