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袭爵血路>第十章 包藏祸心
脚石,献上自己的生命和首级,作为强者证明荣耀与实力的胜利品。

比如说今晚,既然戴妮丝等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杀出了埋伏圈,想在强敌的追击下逃出生天,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趁着敌人还没追上来,自己队伍的基本架构和战力还在,果断和团里的骨干分头行动各自逃命。

茫茫群山,地域广袤,又是漆黑的夜晚,“红辣椒佣兵团”一伙只需往深山老林里分头一跑,距离稍微一远,视线模糊,敌人想要一网打尽,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日后自然有的是办法重新聚到一起。

就算她戴妮丝一身红衣过于明显,又是恶少志在必得的猎物,也仍然大把机会脱身。

密林之中,多得是足以阻隔视线的大树和巨石,只需充分利用好各种障碍物,多绕几圈,抽空花上几秒钟时间,就能将外头的衣服脱去,挂到树上引开敌人,她自能溜之大吉。

黑黢黢的,危难关头,只要兵器还在手上,没了碍手碍脚的紧身低胸短裙,戴妮丝的战斗力还要强上几分,正常人到了这个时候,谁还在乎走不走光的问题。

可戴妮丝偏偏选择了最不应该,也最不靠谱的做法,带着所有的下属,队形严整的边打边撤,一门心思逃往山洞这里!

要知道山洞虽然偏僻,却不可能没有任何人知道;排成防守队形和敌人交手,撤退的速度自然快不起来,对方跟踪就容易,山道上想跟丢都困难;再加上山洞只有一个出入口,敌人只需顺着山路上来往洞口一堵,就是一副典型的瓮中捉鳖局面,连丝毫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而且戴妮丝一行人逃到此处已是强弩之末,人人身上带伤,没剩多少战斗力,完全不具备和追兵拼个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的下场。

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此愚蠢的决策,道尽了戴妮丝不可告人的目的。

诺尔默就这么看着哑口无言的戴妮丝,目光清冷。

身材火爆的女佣兵团长这么做的原因不难猜,显然有且只有一个,就是太过清楚敌人此举是冲着谁来,深知自己的实力不足,生怕分头跑路时敌人会放弃追杀其他人,一心一意追捕自己,从而没能逃脱敌人的魔爪。

怀着被生擒的无限恐惧,戴妮丝宁可付出全团骨干给她一人垫背的代价,也下决心冒险赌一把,尽量把水搅浑,争取将洞中过夜的路人拉到自己的船上来。要么运气好报上一根大粗腿蒙混过关,要么倒霉透顶连累大家一起死,人数多一些,黄泉路上也不寂寞。

也幸亏诺尔默一行战力惊人、配合默契,这才无惊无险地将事情迅速解决掉。换做实力稍差一些的队伍,撞上血狼佣兵团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凶徒组合,怕是少说也要送掉好几条人命。

而万一像晨曦这等美貌娇俏的少女落到yín_mó恶少的手里,那情形会是多么的无助,下场会有多么的悲惨,光想想都让人感到害怕和不忍。

人都有私心,可自私到这种地步,为了自己活下去而随时牺牲部属和无关人等的做法,就不仅仅是自私了,而是冷血和残忍。什么情同手足、生死与共,原来全都是平日哄人卖命送死的把戏。

对于戴妮丝这种自私到极点的没良心做法,说一句包藏祸心绝不为过,诺尔默当然非常不认同。

他也看明白老管家的暗示,杀人灭口嘛。可惜少年不愿出于保密的目的,将方才还曾一道并肩作战的“友军”一起杀掉灭口。不管这几个所谓的友军,是否真正值得当成自己人对待,以诺尔默善良淳朴的心性,明知这么做才对自己最有利,最没有手尾和风险,他都不想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

要是自己也这么做,那和他鄙视的戴妮丝又有何区别呢?

当然了,诺尔默心地善良归善良,却不代表他愿意和戴妮丝这种人有什么深交,所以才装作没看懂老管家的暗示,态度鲜明的开口赶戴妮丝等人连夜离开。

既然他都清楚的表示出赶人走的意思,相信普利坦德也不会擅自做主,悄悄尾随上去将戴妮丝几个干掉。否则以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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