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言情总裁>盗墓异志>第五十四章 尸蹩卵子

不好,这灯奴是用来养尸蹩的!

是用来养尸蹩的!

程景的话一直回荡在我的大脑里头。认识程景也算是有些时候了,他这人果真如果刘叔他们所说的不怕死。且他好像将一切看得很轻,甚至不把什么致命的危险,放在心上。

可如今,从他嘴里说出的这句话,让我整个人有些慌乱了。

我倒不是极其害怕灯奴这一物,反倒是他口中的“不好”二字。自从来到这古墓里头,我总共听他说过了两次不好。

一次是在耳室的时候,狐脸鬼婴带着一大堆九麻子靠近我们,他用刀子将手划破,将自己的纯阳之血赋于我的脸上和身上,以至于帮我掩盖掉一些阴气,还有聚阴丸的召集力。

这一会儿,他又开口说了句不好,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要是心脏弱一下的,没准真的得死在程景手里。这人有活活把人气死的本领,又有活活将人吓死的本事。

由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程景故虽好,远离命更长。

思绪了一番后,我有些害怕般的条件反射,立刻将手收回来,放进了程景大衣里头。他也不理会我此举,依旧小心翼翼的走着底下的路,将我两人与灯奴的距离拉得大一些。

这一刻,可真是真不易。左有灯奴尸蹩在蠢蠢欲动,底下还有机关匝道在等在我两。尽管程景依旧努力着小心翼翼,深怕一个不小心,出现失误的情况,触碰到底下的机关,那我两就直接成为了箭猪!(地方方言,广东地区将刺猬称之为:箭猪)。

我与程景不同的是,我恐慌着,深怕在下一秒,灯奴内里的尸蹩就剥茧而出了,直接扑到我两身上。

我可是见过尸蹩的威力的。

这会儿,在我两行走的这截甬道上,其长度大约有200来米远,且每三米就有一灯奴。每一个都是无比虔诚的跪坐着,半趴着。其形状都极其的逼真,极其贴近这人体的肌肤。

我实在是搞不明白,就算这灯奴里头都是尸蹩的话,那么在糊上硬块的时候,也必须将尸蹩弄到了这些女子身上的。

如果只是将尸蹩弄在了女子的身上,而后将这硬块的泥浆之物,连同尸蹩一块,覆于女子的身上。

可,就算是这样的,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折腾,这藏于表面的尸蹩也早该破茧而出了才对。出乎我想象的,我现在看到的灯奴,一个个都完美无瑕,没有一丝缝隙裂开了。

真是奇了怪了。

我们都知道,尸蹩这玩意是一种食腐性群居动物,体积很小的,一般都是以尸体为食,常常出现在墓室里。

尸蹩还是生命力极其旺盛之物,它可以在没水没食物的情况下,照样可以活过百年。因为它主要的生存方法,就是钻入死尸的体内,腐吃死尸内脏而赖以生活的。

想到此,我不免的在祷告着,希望我跟程景一会儿,千万不要遇到繁殖期的尸蹩,因为它们会钻入生人的体内。

要是一个不小心,我们两人的身体,八成就被尸蹩喧宾夺主了。

说起尸蹩,我永远都无法忽略其前爪,其形态跟蟑螂腿无异,可是却要坚硬许多,更甚的是锋利。

这一点,我是见过的。因为阿展叔的自作自受,就让我见过了尸蹩的前爪。我本来还以为书中记载的,可能有些浮夸成分,却不料是真的。

我还记得那一会儿,阿展叔欺骗我服下聚阴丸。而后进入了墓里,他引开我,带着黑子和老李、刘叔三人,进入了另一道石门。

他以为甩开了我,自己可以安安全全的进入了内墓,还自以为那道石门,是进入内墓的一道门槛。却不料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中了回型上奇门遁甲中八门之伤门。

我还记得阿展叔当时的口述是,他们进入了石门,然后无法控制般的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有不小心触碰到了的机关,还有那雕塑得非常逼真,如同蜡像一样的灯奴。

在慌乱中,一个不慎将灯奴给推到了。而后灯奴裂开,里头满满的都是尸蹩!这些尸蹩都是些饿到极眼的肚幺鬼(地方方言,肚幺鬼的大概意思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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