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里的样子,总在记忆里显得最美妙,如同一段美妙的音符,在耳边回响,在青春面前,其他的人生阶段也就显得不过如此了。

青春里的流浪,像是原始森林里的蓝色流浪猫,虽然存在很多的危险,面对很多的危险,但是却也能应对,喜欢这样每天的高度绷紧神经的感觉,因为会一直保持兴奋,而只有安静下来的时候才会放松。

流浪一段时间以后,颇有经历地感受了人世间的沧桑,如同刀削斧砍的脸上,多了一抹刚毅,手臂也粗壮了不少,头发也有几根变得白了,这大概就是成长吧!

“呜呜呜呜,哥,我做梦了”,

今天早上叶抱着他的蓝精灵布娃娃出来了,因为他睡觉喜欢抱着东西睡,所以我们两个人才分开睡的,因为我睡觉每天都不定时,所以一个人睡更加安静,如果有一个人在我身边一定会被翻来覆去地吵醒,所以我都会让他们自己一个房间睡,这样安静我自己,也安静别人。

有的时候就算是睡觉,突然想到文章的下文,也会从睡梦中醒来,等到把想到的写完再睡,有的时候或许几分钟就完事了,有的时候可能就不睡了,直接到天亮了,等到天亮了,身边的沙发房间亮了,才发现一天又开始了。

写作的灵感大概就是这样,有的时候如同大海浪一样奔腾而来,挡都挡不住,所以会一直等到写完。

有的时候又像是堵了棉花的水管,只能一滴水一滴水地流,有的时候甚至一滴水都没有,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所以又是换装跑步,也是缓解心中的焦虑。

焦虑这东西不能留着,他们会因为数量成倍增加,一秒钟可能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影响到一天的心情,所以为了及时止住焦虑,没有任何犹豫,就会换装跑步,才感觉舒服多了。

我正在准备早餐,看着叶跑出来,细细一看,眼角还挂着泪水呢,我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所以才停下热面包。

“咋了,一大早出什么事情了?”我拉着他坐在沙发上说道。

“哥,我想家了,我想回去”,叶低着头说道,都知道,一个人在你身边习惯了,突然说离开,自然是一件伤心的事情,所以,所以我发呆了一会儿,还是说了。

“想家就回去啊!正好爸妈也担心你呢”,我说道。

“真的吗?我就在家呆两天,然后再回来,我舍不得哥哥”,叶突然矫情地说道,虽然认识这小子才一个月的时间,可是却感觉像是认识了很久一样,所以心里难免会有些堵得慌。

“真的,你可以随时回来,我又不走”,我说道,瞬间就变得有些大度了,这样的小离别是很正常的。

“行,那我今天收拾东西,明天就走,酒吧那我请了五天的假期,应该够了”,叶高兴的叫了起来,这样的心情自己也明白,之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嗯,去吧!”我说到,继续前往厨房,开始做早餐去了。

走到桌子边椅子前面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一阵黑色的漩涡出来,这力量差点让我摔倒,所以又忽然看到桌子上的小兰花,突然变得模糊了,从白色渐渐变得越来越暗,随后摇摇头便不见了,再睁开眼睛一切又恢复正常了,所以才捂着头慢慢走进厨房的。

走到厨房我才记起,原来早饭已经做好了,刚才的前一秒我还感觉可能什么东西还没完成呢,现在看来是刚才短暂的失忆了,至于为什么会出现短暂的失忆,到现在还没有弄清楚原因,可是却也明白为什么。

“哥,我回来了,好了吃饭吧!那些钱还在书架上呢,哥,你要用,可以去拿”,叶回来说道,首先拿了一根煎火腿吃了。

“不用了,我有自己的钱,你不是要回家嘛,还是拿回家吧!别让爸妈担心了”,我说道,拿起面包,放了一点番茄酱,放了一根煎火腿,卷在一起然后小口吃了起来。v首发

“嗯,那行吧!”叶笑着说道。

“那个,那个.……”,

我结结巴巴说道,其实,我就想问问在这接触的一个多月里,每天形影不离地生活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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