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幻城浮屠>第二十四卷第三章 其实金家藩已经比很多人强了,

他的凤凰脚必杀套路发动是比较自由的,几乎可以从任何方向向任何方向强袭,很多人甚至都不能够做到这一点。

领域力量的压力足够强大,但是固定的套路,还是让老油条镇元斋抓住了机会。

金家藩其实也在防着,他相信镇元斋作为领域力量的首创者,肯定是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特殊技巧——每个流派的师长,都会有一些秘传,这是古典传承的通则,虽然有各种理由,但是很多人以此攻击古典流派食古不化等等,并作为叛变杀害师长的理由。

所以他才会觉得,融合了古典礼学和现代技击理念的跆拳道是世界第一的,没有任何缺点。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镇元斋,以那种古怪脾气伶仃之身在江湖浪荡了这么久,没点子独到之处早就被人切片了。

一样的领域爆发,和金家藩释放的领域对冲起来,剧烈的爆炸在瞬间就密布整个擂台,而且这种爆炸没有任何原料,结果就是一片闪光。

老头儿毕竟还是炎黄武道打的底子,又从唐福禄那里接受正宗嫡传的内景之术,虽然只能作为借鉴了,可他的领域还是与人大不相同了。

此前他的必杀技,那种借助大葫芦里的烈酒喷出来的火焰,其实温度不是很高,即使被气加强了,对武道家的伤害也没有看起来那么大,甚至比不上普通的火焰对普通人的伤害程度,至多也就是二度烧伤。

也就是说,只是把人燎起深厚的烫伤水泡,远达不到三度烧伤那种水泡都烧掉的程度——这种伤对武道家来说也就是一两个礼拜就完全无碍了,连疤都留不下。

伤的虽然轻,但是这火对衣服是很有杀伤力的,所以和镇元斋打起来,一般就是被这个无赖的必杀烧一身,然后不得已举手投负,不然就得当众遛烤小鸟,就是真的小鸟博迪,他也还是没有这么不要脸的。

但是这一次,镇元斋将领域约束在身体周围很小的一个范围之内,里面满是火焰,整个人被映照的如同高温灼透的琉璃,翻翻滚滚一套醉打连环。

玉环步鸳鸯脚,鹞子翻身流星拳(智深醉拳真有一招叫流星拳的),钉子手牛犁地,左右劈风单飞腿,金家藩第一手就没防住,被五短身材的镇元斋切进了内圈,接下来大好形势付诸东流,结结实实吃了个满贯。

这一次,镇元斋的火焰可就不是酒精灯那么简单了,金家藩火毒上头,浑身跟煮熟的对虾似的,红彤彤透着油彩。

人晕了,可是衣服却没有丝毫损伤。

特效般的战斗场景让观众为之一静,裁判员并不十分高昂的声音都能遍传整场,然所有人都清晰地听见:“胜者,镇元斋,超能力队!”

然后嘈杂的惊呼和议论声盖过了欢呼和掌声。

凯文没注意别人,在场的工作人员里有个挺高大的家伙,看到镇元斋赢了,狠狠的把帽子抓下来摔在地上,露出一头半长不短的中分碎发,竟然还是个挺帅的也挺正派的脸,一点也看不出来是是个流氓混混。

比利·凯恩,平时都是带着一个米字旗的头巾,很少有人知道,这小子一脑袋刀削发竟然是很灿烂的纯正黄金色。

在英格兰,只有潘德拉贡家的直系血脉才有这么灿烂的金发,就像是那个齐格飞。

不过比利对家室闭口不谈,又十分着紧他那个宝贝妹妹,凯文也就熄了试着制作一把咖喱棒斩钢剑耍耍的想法。

那东西对他来说不难制作,只不过民族意志和传说度积累在其上的力量需要时间打磨,这个急不来的。

现在看着比利这么气急败坏的样子,怕不是这小子在外围博票输了吧,他此前隐约知道比利做小动作,不过这种挣外快的事儿,挣到了是本事,要是赔了反正也别想着有人替着出头。

仔细想想,镇元斋和金家藩比起来,可能还是金家藩实力更强一点,只不过……这江湖经验可就差得远了,今天这个局面明显是镇元斋一开始就下了套子,上不上当,在哪一局上当,反正跆拳道队肯定就是输定了的。

但是凯文也没想到,这个套子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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