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穿越重生>重生之异界入世修行>第二百九十二章 中央集权制的建立﹙二﹚

ps:汉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封国制的存在,这是同秦最大的相异之处。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三、郡国并行制

汉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有封国制的存在,这是同秦最大的相异之处。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有一定的军权、财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西汉地方行政区划制度。西汉一代二百年间(前202~公元8)的疆域和政区变化很大。初期的版图小于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区为匈奴所占有,南方五岭以南为赵佗所割据,东南(今福建、浙南)地区和西南(今贵州、云南、川西南)地区也脱离了中央政权的管辖。全境只有四十余郡。其中大部分郡属汉高祖刘邦所建立的诸侯王国所有。

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遂行郡(国)县两级制,与秦代的单一郡县制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文景两代相继执行的以亲制疏和众建诸侯之策,使王国数目增多。领域缩小;景帝悉收王国支郡以属中央,又使汉郡数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共有王国二十五(西汉一代王国最高数),汉郡四十三。但是版图仍与汉初一样,并未扩大。

汉武帝以后分全国为司隶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个监察区。上述一百零三郡国即依地域分属这十四部。

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为王,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一方的地方势力。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四、推恩令

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由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允许诸侯王把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几个儿子,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

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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