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身边的学姐学妹们都有护花使者陪伴左右,心高气傲的校花也忍不住暗自嗟叹。
尽管如此,生性颇为执着的蒋菲菲也没有改变初衷的心理准备。决心已下,就算校园里就她一个剩女,也在所不惜!
然而,婚姻大事,缘分第一。
世界上的事情,有的时候往往是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
就在蒋菲菲作好了当一位校园剩女的时候,金色的丘比特之箭却命中了她的心房。
就在那年的元旦前夕,校团委准备举办一场歌咏比赛。素有银嗓子之称的蒋菲菲满怀信心的报名当了参赛选手。
也不知道举办这次比赛的组织者出于什么目的,居然要求参赛者不得使用伴奏带。
当然可以邀请乐队伴奏,或者干脆清唱也行。
这就让蒋菲菲有些沮丧了。
若是单论唱歌,她相信自己进前三名绝对没有什么问题。可是,上哪儿去找配乐的人呢?比赛时,哪怕有把胡琴啥的伴奏,其效果肯定也会增色不少。
真是无巧不成书,就在蒋菲菲为没有乐器伴奏发愁之时,上天却给她送来了一位好乐师。
孤芳自赏是蒋菲菲从小就养成的坏毛病。在学校里,除了闺蜜陈兰兰之外,她没有什么朋友,而且也基本上不习惯串门的。因此,像有些女生那样,有事没事的到男生寝室去找人聊天之类的事情绝不可能发生在蒋菲菲的身上。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那天,陈兰兰有事儿要到男生宿舍找人,千姐姐万妹妹的非要蒋菲菲陪她一起去。
“去就去啦,也不是狼窝虎穴!”
架不住人家哀求,蒋菲菲只得勉为其难。
谁知隔着老远,蒋菲菲就被男生寝室楼上传出的一阵悠扬的胡琴声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杜十娘!”
这谁呀?二胡拉得这么好!
“不知道哇?孤陋寡闻,您老真够可以的。”陈兰兰乜了她一眼说:“宋普洲,财会二班的大帅哥!”
“哦——”蒋菲菲立刻就来了精神,她高兴地问道:“认识他呀?”
陈兰兰打趣地笑了:“怎么着?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听着琴声就爱上了……”
“嘁!”蒋菲菲佯作生气,轻轻的在对方的背上捶了一下:“作死呀你?人家问你认识不认识这位宋普洲。”
“还真的打听起来啦?我,……认识……不认识……。嘿嘿,反正不告诉你。”
“好啦好啦,咱别闹了。”蒋菲菲正色道:“姐姐您老人家如果认识宋普洲的话,就帮忙介绍一下……”
“好哇好哇,介绍介绍当然可以。这人我认识,我当然认识,谁不认识宋普洲哇。”陈兰兰高兴得快要跳起来:“咦,说起来你俩郎才女貌的还真的很相配呐!”
蒋菲菲知道她误会了,赶紧解释说自己想让这位宋普洲帮忙用二胡给她伴奏。
这可真的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咏比赛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蒋菲菲正愁没人伴奏呢,想不到今日里歪打正着,陈兰兰出面一说合,宋普洲二话没说便点头答应了。
接下来的事情便顺利得不能够再顺利了。
经过了几番排练,蒋菲菲的歌声与宋普洲的琴声很快就浑然一体,甚至说水乳交融也毫不夸张。
终于到了比赛的时刻。
舞台上,随着轻柔中夹带着浓郁哀怨味道的胡琴声,很快就进入人物角色的蒋菲菲深情地演绎着令人声泪俱下的《杜十娘》。
顿时,她那委婉凄美的歌声牢牢地抓住了听众和评委们的心,自然流淌的腮边泪更是让现场唏嘘有声。
一曲终了,台下的掌声雷鸣般轰然而起。
“姐姐,得冠军了,该请客了吧?”
陈兰兰不失时机的敲起了蒋菲菲的竹杠。
“还用说吗?姐姐您老的确是劳苦功高,犒劳犒劳那是必须的。”
蒋菲菲请陈兰兰的客了,出席饭局的当然不可能缺少宋普洲。
酒过三巡,食客们的嘴边可就撤了岗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