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青春校园>溪夏成欢>九十二、拜你所赐

漆黑冷清的森林里,高大的树木影影绰绰,都像是喜欢看热闹的旁观者一般盯着一个正在拼命狂奔的男人。

男人显然是被吓坏了,完全就是已经慌不择路了,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不敢有丝毫地停顿,生怕停下来一秒,就会被抓走。即使是不时地被荆棘给绊倒,即使被树枝划伤了腿,他也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只是依旧拼命地往前跑着。

虽然他的耳边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与喘气声,已经听不到别的任何声音,可是他还是不敢停下来。

他紧张地回头看了一眼,眼里充满了不甘与恐惧,以前的事情又开始浮现在眼前。

他生下来就是一只流浪狗,小的时候因为太弱,总是被别的流浪狗欺负和殴打,慢慢地它也变成了它们中的一员,甚至比它们更恶更狠。几年下来,它已经过惯了强取豪夺、争强斗狠的日子,因为它如果不和别的狗争,就会被饿死。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同类爱过它,它也不曾爱过任何人任何同类。

小的时候它也单纯过,以为对别的狗真心,别的狗就会对真心对它好,可是慢慢的它发现,在动物的世界里,一直都是弱肉强食的,如果自己不够强,只会成为别人的食物或者成为别人欺负的对象,所以它只能使自己变强。

它受够了人类的驱逐与追赶,也受够了同类的欺负,通过变强,它也有了一些追随它的同类。它以为它自己已经是一方之王了,可是它却遇到了无忧。

想起那只不可一世的狗,他的心里的怨气就更加重了,他明明可以好好的称霸一方,可是那只狗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切,当它还是狗的时候,它以为它把它打败就可以改变一切,却没想到在它手里输得一败涂地。

甚至好几次差点死在它手上,等着他终于变成了人,以为从此以后可以什么都不用怕了,可以轻易地把它还有那些可恶的人类都踩在脚下了,却没想到,到头来,还是败在他的手里。

一个小时前,他还在山庄里盛气凌人地看着乐阳和那个男人验着他带去的古董,说实话,那些东西到底是古董还是文物,他自己也搞不清楚,那些东西都是他变成人之后就在他身边的,都是沧岳给他的,他只知道很值钱,别的他从来没有关注过,可是没想到到了那些人嘴里却变成了文物,而他们是倒卖文物的人,抓到是要判刑的。

他最怕的就是惹麻烦,所以这段时间以来,他才会这么低调的做事情,也不爱在外面出风头,可是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事。

当时他和王一发被几个人围住了,他们要抓他,要不是他机灵,这段时间每次出门都带了一把瑞士军刀在身上,就在他们要抓捕他们的时候,他劫持了王一发,刀架在王一发脖子上的时候,那家伙吓坏了。

明明他脖子上挂着一条粗粗的金项链,他的刀也只是接触到项链而已,可是那家伙却吓得尿了裤子。

他拖着他和对方僵持好久,最后才从侧门溜走了,在逃跑的瞬间,他似乎看到了无忧,那个男人刚从一辆黑色的车上下来,虽然他不认识他,但是那男人身上的气势还有他那锋利的眼神,他知道那应该就是无忧。

而今晚的那一切都是无忧编导的,要是他不逃,就会死在他手上,就像以前发生的每一次一样,无忧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如果落在他手里,他就别想有一丝活命的机会。

所以他只能不顾一切,拼命地往前跑着,只希望能有一线生机,以后的事情只能以后再想办法。

终于,在翻过了又一座小山之后,他停了下来,他的视力还算是不错的,周围的大致景致他还是能够看得清楚的,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是快到凤凰山的裙山了,离山庄已经很远了。

他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办,既然那些人是来抓他的,而王一发也被抓走了,那以前的地方都不能再回去了,而他之前得到的那一切,都已经不是他的了。

他懊恼地把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了仍在地上,今天晚上为了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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