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征服美职篮>第五十四章 为国效力!

能够闯进西部半决赛对小牛而言已经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了。

首次来到美国的大致,共在美国待了45天,便马不停蹄地返回北京了。

在西部半决赛中,小牛输给了马刺,这也奠定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牛马大战的初步基调。

在球场上实力才是赢得比赛最重要的因素,虽然由于大郅的存在,很多球迷希望大郅和小牛可以走的更远,但马刺的胜利合情合理,理所当然,而且比赛中大郅的表现也很一般,尽管大郅在进攻上有一定的实力,但在防守,对抗,甚至上战术素养的都与其他球员存在一定的差距。

“我觉得还行!”一向保持低调的大郅对自己这45天的表现如此总结。

中国人离nba太远,作为亚洲第一人,大致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他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所以最初的大郅并不敢有太高的期望。

经过45天的nba生活,大郅对nba和自己都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他觉得自己还行,也就说明他拥有了立足nba的信心。

“接触了不少新的东西,改变了不少观念,对很多东西有了新的认识。”首先大郅提到了自己观念的变化。

“中国人可以打nba,在真正的比赛之后,自信心更强了,自己的进攻,尤其是投篮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防守和速度上需要提高,防守不行连上场的机会都没有。”大郅虽然提高了自信息,但也很充分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更有信心是这45天大郅最大的收获,而能获得球迷的初步认可,应该也是大郅的幸运,这主要归功于在场上的出色发挥和场下的友善,当然球迷们的初步认同,很大程度上也是对中国球员兼亚洲第一人的宠爱,因此大郅还需要加倍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球迷的爱戴。

在空中俯瞰整个达拉斯,甚至可以看到芬利他飞身扣篮的巨幅画像占据了市中心一栋高楼的整面玻璃墙,场面颇为壮观,当然这并不是每个小牛球员都能够如此风光,只有代表着球队的当家球星才能有如此的待遇。

在达拉斯游玩对大郅来说并不是常有的事情,这不光是因为没有时间,更有一个更大的问题是大郅的英语实在是不好,一个人出去太不方便。

大郅也很注意平时的英语学习,他并不是看《走遍美国》,也不是背单词,而是天天和队友们一起泡在更衣室或是球场上,一点一滴的积累。

比赛结束后,大郅要把自己的衣物收拾在一起,交给管理员去洗,第二天就可以领到干净的比赛服和训练服。

大郅看到队友用一个特别大的别针把衣物全部串在一起,就也想要一个,大郅指着大别针用英语问身旁的纳胡拉,这东西用英语怎么说?纳胡拉摇摇头,他是墨西哥人,母语是西班牙语,大郅又问诺维茨基。

诺维茨基想了想蹦出一个单词jock。大郅就跑出对管理员说,能不能给我一个jock。那个黑人小伙子完全不明白jock指的是什么东西。诺维茨基给他看了看大别针,他才恍然大悟,是pin,大郅学着发音pen,大家听到后都过来纠正大郅的发音,是pin,不是pen,直到大郅发音正确后,而诺维茨基咋不好意思的愣在那里,不明白为什么美国人把这东西叫k。

一直陪伴大郅,并给大郅充当翻译的夏松早已回国,现在大郅完全得靠自己去和队友,教练交流。

其实早在大郅抵达美国半个月后,小牛就已经不让夏松参加球队会议了,也不许在训练时帮助大郅翻译,而这一对大郅的英语进步果然见效很快。

在美国的45天内,大郅的技术,英语,心理等方面都有了一点的提高,甚至连体重都有所增长。之前马健刚从美国回来的时候,大家都惊呼他身体比在国内的时候强壮了很多,而这一现象也出现在了大郅身上。

大郅在小牛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长了6磅肉,这对一名球员来说不是一件小事情,而这几磅肉并不是闲出来的,虽然大郅在美国的上场时间没有在国内的多,但比赛的密度是前所未有的,七天五场比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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