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玄幻奇幻>吞噬神魂>第21章 地精?贵族?

卡卡一愣,什么欧洛斐尔之剑,不就是把匕首么?

那巨兽突然匍匐了下来,卡卡吓了一跳。只见从巨兽的背后跳出了一个矮小的身影。约莫十二三岁,一身紧身兽皮短甲,满头灰绿的蓬乱头发。褐色的瞳孔里写满了惊诧。

“你手里的欧洛斐尔之剑是哪里来的?”

“欧洛斐尔之剑?”卡卡一上一下的抛掷着手里的小剑,连带着对面的“小孩儿”眼珠子也跟着一上一下的跳动。

“你不肯说是吧?好,战争践踏!”那小孩回头叫到,巨兽嘶吼一声,又猛然跃起!

“别,别啊!”卡卡连忙道:“你说这把小剑?是我在森林里捡的,怎么了?”

对面的小子制止了咆哮的巨兽:“欧洛斐尔是我们精灵族的第一代王。这把剑就是当年他的佩剑!”

卡卡恍然大悟,上古精灵身材矮小,第一代精灵王者的配剑,在正常人类的手上,也就和把匕首差不多。

精灵一族经过了大陆上多次战乱,由于身体孱弱,已经陨灭在历史的尘埃之中。剩余的精灵种族也已经四分五裂,各自为营。分化为木精灵,暗精灵等等。木精灵也叫森林精灵,他们和暗精灵还保留着精灵一族的美貌。可战力最孱弱的一族,被迫迁入地下苟延残喘,沦为卑贱的地下生物。随着时间的变迁,连精灵族一向自诩的的美貌也已经远离了他们。

看眼前这位的穿着打扮,却自称是精灵一族,应该就是地精灵了。

卡卡眯起了眼睛:“如果我没有猜错,阁下就是尊贵的地精灵一族了?”

对面的小矮个哼了一声,算做默认了,态度缓和了不少。千年的岁月轮回中,地精灵早已经和尊贵二字沾不上边了。在多数智慧种族的口中,他们就是卑贱的地精。即使是在精灵一族中,他们都是最被看不起的一支旁支种族。

活着的地精实在太少了,原本以为地精都已经灭绝了,没想到躲在雾色森林里居然还有一支残存的地精种族。

那小子的眼睛始终不离卡卡罗特手中的小剑:“如果你留下这把剑,我可以考虑让你活着离开。”

卡卡赶紧把精灵之刃插回腰间:“一向听闻精灵是最高贵的种族,怎么也要做这种强盗的买卖么?”

小个子脸皮一红。精灵一族向来自诩高贵,这是骨子里的东西,刚才要杀卡卡,还可以说是为了捍卫自己族人的安全。可是要夺人宝物,他的确觉得自己的行为和高贵两个字联系不起来。

“这本就是我们精灵族的至宝,我拿回来也只是物归原主而已,怎么能叫强盗?”

“呵呵,”卡卡笑了:“也不是不可以商量,但是你一个小家伙能做的了主吗?叫你们家大人出来说话!”

小个子狠狠的瞪了卡卡一眼:“小子,你听好了,我是地精灵哥布林一族的王子弗洛尔,而且我可不是小家伙,我已经快一百岁了!”

卡卡吓了一跳,精灵一族向来长寿,只要没病没灾的,活个千把岁是没有问题的。最长寿的精灵王者,甚至亲历过当年的众神之战。不过一百岁不到的年纪,在精灵族中,的确是个小孩儿,卡卡的话正戳到了弗洛尔的痛处。

卡卡忙改口道:“弗洛尔王子是吧,那既然我手里的是精灵一族的至宝,理应由你们的族长出面交涉,才符合贵族的礼仪吧?”

弗洛尔犹豫了片刻:“那你在这里等着,不要想跑,库鲁,看住他!”说完转身掀起树须钻了进去。

卡卡这才有空仔细的打量着眼前趴伏的巨兽,这巨兽如同一只长着熊头的特大号的穿山甲,全身骨甲包裹,两只前腿居然要比后腿还要粗壮的多,光指甲就有一尺来长,这要是被一爪抓实了,那还不得当场被开膛剖腹!

此刻这巨兽正趴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两只血红的小眼却不怀好意的盯着他。刚才卡卡那一记风刃,居然只是擦破了它的一点皮。

不多会儿,树须一阵蠕动,钻出来大大小小十几个地精来,为首的地精居然还穿着一身皱巴巴的礼服。

领头的地精一脸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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