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没事就喜欢看看报纸上的法制类新闻,尤其是一些具体案件的报道,而局里定的这些报纸,这方面的报道很少,偶尔看到几篇就印象深刻!”常副局长指着文件架上一打一打的报纸说。
看来还真有一杯茶一张报就能混一天的好工作。怪不得他们遇到什么事都不着急!我还没想到,我这火急火燎的误打误撞,竟碰上个侦探迷的副局长。
我说:“常局长,我今天来其实是想谈一下租那个食品厂厂房的事!”
“我知道,昨天晚上小吴跟我说了!闲置资产能再利用是好事呀!我正打算跟局长汇报这事呢!”常副局长说。
“常局长,您看,这事能不能快点儿办!这天儿眼瞅着就冷了,也不适合室外锻炼了!我们想尽快把健身房搞起来,这样天冷以后,大家也能有个遮风挡雨锻炼的地方!”我说。
“事儿是好事儿,但程序还是要走的!单位嘛!不是一言堂!局常委好几位呢!得表决投票才能算数!”常副局长说。
“要不您带我们一起去局长那里,我也把具体情况跟局长汇报一下!”我说。
“我看了,局长去市政府开会了!大概得十点多才能回来!”常副局长说。
我看了看表,八点半。
“那我们在这里等一下!我先跟您汇报一下!”我说。
“也好,不过不是汇报,聊聊天嘛!”常副局长说。
“那好,我们就向您请教一下,您看我们这次租厂房的可行性高不高?”我说。
“高是高!不过这里头有个问题得先理清!”常副局长说。
“什么问题?”我问。
“就是你们和我们局之间的关系!”常副局长说。
“关系很明确呀!你们是出租方,我们是承租方!”我说。
“嗯,这个关系是简单,但这厂房的性质不一般,它不是哪个人的私有资产,也不是我们局的专属资产,它是政府的集体资产,或者说是地方国有资产!我们局只是有管理权,没有出让权呐!”常副局长说。
“也不是出让,就是出租!我们又不是要买房子买地!”我说。
“出租就得收租金是吧!”常副局长说。
“是呀!有钱收,你们怎么还不愿意呢?”我一直对这个问题很纳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