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青春校园>我家兔子成精啦>17.狗蛋儿爹的记忆

又两日。

过了春忙,庄稼人的日子变得略微悠闲。狗蛋儿和爹在院子里席地而坐,一人拿着一枝小木棍儿。笨重的纺车挪到院子里,狗蛋儿娘就在一旁忙活她的活计,顺便监督狗蛋儿的学习情况。

他们以地为纸,就在黄土地上勾画字的模样。狗蛋儿心不在焉转着手里的木棍,好奇地问他爹:“爹,咱们庄稼人,您为什么好端端的,突然要识字学医呢?”

狗蛋儿爹没有说话,他只是轻拍狗蛋儿的脑袋,让他乖乖认字,不要偷懒。

“没劲儿。”狗蛋儿嘟囔着,接着乱画起来。识字好像没他想象中那么可怕,好像,还挺好玩呢。

垂着脑袋的狗蛋儿没看到,旁边爹的眼神变得奇怪,飘忽不定。

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郎中,狗蛋儿爹是能识大字的。论起来狗蛋儿爹的经历,他也称得上是半个“书痴”了。

那时候,狗蛋儿爹还不是狗蛋儿爹,他也不叫木白。

平日里,大家都称他必儿。

本来,自幼贫苦的家庭供不起读书人,必儿也本本分分做着庄稼汉该做的事。一切如常,生活平静,直到——

他亲眼看着爹死在自己面前。

他爹,也就是狗蛋儿爷,是个壮实憨厚且勤快顾家的好人。古铜色的肌肤展示着他一生辛劳,面目褶皱彰显着岁月沧桑。

可就是这么个硬朗的人,刚到不惑之年,却被突然其来的灾难打垮。

那一年,必儿还不到弱冠年纪,家里刚开始考虑娶亲之事。他爹本就能干勤快,那些日子更是起早贪黑,不放过一分一毫积攒积蓄的机会。而这一切,不过是为了能让儿子以后顺顺利利娶上媳妇。

那年的夏异常热,他爹接了个急活,要去给城里老爷家当一天短工。他早上匆匆吃了碗生凉饭,揣了俩窝窝头,肩上随意搭了条汗巾就出了门。

“他爹,多带些干粮吧。”

“热糟糟的吃不下,不用忙,老爷家管饭。”

傍晚,疲惫的必儿爹回了家,他看起来有些疲惫无力,晚饭只吃了几口,又吐了两次。没有人知道,白天发生了什么。

“不要紧,怕是累着了,睡一觉就好。”

必儿爹这样解释着。庄稼人生了小病熬习惯了,谁也没有太在意。

可谁知,一觉醒来,必儿爹竟已额间滚烫,躺在榻上说胡话,气粗如喘。全家人慌忙请郎中,方知是中暑。可一者延误病情,生生拖到严重;二者郎中技艺不精,只开了些寻常药材。

忠厚的必儿爹没能得到上苍眷顾。必儿端着第二副汤药刚进里屋,他爹便咽了气。

一个好好的家,破碎了。

办完丧事,擦干眼泪的必儿支开所有人,在他爹的床上坐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看着家徒四壁的土墙,眼前浮现出爹生前的音容相貌。

胸中有什么东西爆开,混乱地搅动着。视线已模糊,必儿只隐约觉得眼眶里滚落了什么,脸颊上凉凉的。

屋里还留着爹的气息,桌上搁着未熬制的草药包,可这人,怎么突然就没了呢?

尚未及冠的必儿难以接受,又不得不接受。可他清楚地知道,他连放肆悲伤的权利都没有。他要安抚娘,料理家。

他不能倒下,他还要撑起这个家,撑起一片天。他只有这么一小块儿独处的时光,任他悲伤。

拆开没来得及用的药包,必儿摩挲着草药,任由草药味道在屋内蔓延开来。他低头揉碎草药,若有所思。

等他再出来,必儿已经不是以前的必儿了。

文盲必儿痴心大发,立志当郎中。

若不是家里人不懂医,一个中暑,怎会发展成这样的局面?学医,要学医。学医——救己,救人,救天下。

当郎中,还要当个靠得住的郎中,这第一点——就要识字。不识字,怎么得来确切的中医知识?他没生在医学世家,没人能传授他相关知识,唯有认字识文,才能看懂医书,获得成为郎中的机会。

思来想去,必儿去求了村里的秀才。

一名秀才,一名从穷村僻壤里的出的秀才,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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