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都市之我是保镖>第二十四章 怪女孩
本正经起来,看着纪凌,道:“我叫李夏,很高兴认识你。你叫什么?”

“纪凌。”

“好,现在我们已经认识了,你不用付钱。”

纪凌的态度坚决,道:“不行,我从来不占朋友的便宜,你还是赶紧告诉我多少钱吧!”

“那好吧!”李夏拗不过纪凌“总共是十五元,本店新开张,做活动,所有东西一律打七折,折后是十块五角,算你十元。你是现金,还是转账?”

“现金。”说着,纪凌往自己的口袋伸手进去,摸了摸,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再去摸另一个口袋,里面依旧什么都没有,心中暗道不妙,“糟糕,换完衣服,就忘记带钱出来。”

抬起头看着正向自己的招手的李夏,纪凌一脸尴尬,摸了摸鼻子,道:“呃,很不好意思,我可不可以赊账。”

李夏摇头,道:“小本生意,概不赊账,你还是赶紧给钱吧!。”

“我今天出门的时候,忘记带钱了,就请你通融一下,明天我一定把钱送过来给你。”

“不行。”李夏拒绝。

纪凌咬牙,道:“你刚不是说,炸鸡是请我吃的,不用付钱,怎么不算数。”

“不好意思,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不能混为一谈。”李夏摇头,心中有丝窃喜,刚才说是请你,你还不领情,偏偏要付钱,现在倒好,付钱你也付不出来,必须一定要给你个教训,不然还真以为我好欺负呢,心中顿来一计。“既然你付不钱来,那你就帮我做一件事,你完成了,就不用付炸鸡钱。”

纪凌一喜。“做什么?”

“去外面街道上,帮我发传单,拉客人,只要你拉得三个个客人过来,你就可以抵消炸鸡的钱。”

“可以。”纪凌自信一笑,不就只是拉客人么,太容易,要拉十个来都行。

很快,李夏就拿来一块写着香味佳的围裙和一摞厚厚的传单,然后纪凌就一个人独自一人出去,给炸鸡店,发传单,拉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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