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重生之好梦时代>第三十八章 买买买
下就叫做请帮手,8个人以上就叫雇工,8人以下不算剥削。”

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中划分“小业主”与“资本家”的界线。

按马克思的计算,在当时19世纪中叶,雇工8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是“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而超过8人,则开始“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是为资本家。

这就成为社会主义正统的政治经济学标准。

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七上八下”是一条铁定的界线。

由此,中央当时就出台文件,规定家庭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雇工不能超过8个,超过八个就要限制,尤其是党员干部不能超过8个雇工。

陈志雄恰恰没有越过这条界线。

尽管有了“七上八下”的理论标准和界限,关于陈志雄的“雇工”行为的争论仍然没有平息。

1982年1月,在春城召开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讨论会,两位来自羊城社科院经研所的与会者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

报告认为,陈志雄的大户承包已经不是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经营,而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大规模经营,其资本主义性质是非常明显的。

新华社记者以这份报告为根据,写成粤东沙浦公社出现一批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承包大户一文,刊登在1月17日出刊的国内动态清样上,引起了中央的重视。

面对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当时的中央高层领导人意见也并不统一,但总体上均持谨慎态度。

譬如:

时任的乔木在给粤东省委的批示里写道:“附上一份材料,不知确实性如何。如果属实,不知省委怎样看法?我个人认为,按这个材料所说,就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作出明确规定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在全省通报。事关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局,故提请省委考虑。”

里的批示则是:“此事请调查研究,对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积极性要珍惜和保护,不可轻易用老框框来套。”

接到来自高层的批示后,时任粤东省高官的仲夷和分管农业的省领导瑞芝经过商量,决定由瑞芝组织人到高要县调查。

4月22日,粤东省委将关于陈志雄承包经营的情况报告送到国家农委。报告肯定陈志雄开创了专业承包先例,对承包双方带来好处。认为“这种承包方法和经营方式,就其经济效益来说,比原来吃大锅饭的集体经营要好”,同时强调:“这是发生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效益。”

二十几年后,经济学家郑炎潮2004年接受访谈时曾忆及粤东省委为了使“雇工”合法化所做的努力。

1982年,郑炎潮当时是华南师大研究生部的一名还没毕业的研究生,当时他在粤东做了大量调研,断定个体经济蓬勃发展的趋势已是不可阻挡。

但按照马克思的说法,雇工到了八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了。

经过研究,郑炎潮认为需要一个新概念来定义和规范超过雇工八人的个体经济,但叫什么呢?

就自己定义了一个概念,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

但这个概念很敏感。

论文答辩前夕,导师告诉他,关于私营经济那一章必须放弃,不放弃,他的答辩肯定不能过关。

当时他很痛苦,到底是放弃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呢?

郑炎潮将毕业论文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的一章用信件单独寄给粤东省委第一书记仲夷。

在看到郑炎潮的论文之后,仲夷亲自约见了郑炎潮。

仲夷说:“现在对个体经济,只能扶持不能压制,但要扶持个体经济,首先就要给个体经济正名,如果个体经济头上始终悬着一把资本主义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个体经济还怎么发展?你的论文非常好,为我们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我支持你。并且我们还要围绕着你的这些观点,制定一个政策,给它取个正式的名字,就叫做私营经济怎么样?让它发展,让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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