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这个废物你惹不起>第四百七十章 同类比敌人还要可怕!
名居士有什么好感,相反,无名居士曾经要杀死他。

严俨希望无名居士获胜,只是为了想看一场好戏。要知道,倘若严欢获胜了,戏就演不下去了。

忽然,无名居士一声大吼,抢先出手了!

手中的一根绣花针,闪电般刺向严欢的咽喉!

实在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无名居士这一刺的速度!简直就如同闪电的光芒,一出现,就照亮了千里。

几乎擂台下的每一个人,都在脑海中闪电般地掠过了同一个念头:“幸好无名居士所刺的,不是我!”

但是,在严俨的眼中看来,无名居士的这一刺,并不是特别快!

以严俨前八世的经历,论出手之快的人,无名居士绝对进不了前一百名!

这就好比奥运会的短跑冠军,在常人的眼中,已经是特别快的了,几乎超过了人类体能的极限。

更高,更快,更强,绝对不只是一句口号。

但是,在猎豹的眼中,奥运会的短路冠军,跑的并不快。

甚至,在严欢的眼中,无名居士的这一刺,并不是特别快。

这是因为,无名居士似乎是必杀的一刺,竟然在间不容发之际,被严欢躲了过去。

无名居士似乎早有准备,他另一只手的绣花针,刺向了严欢的心口。

这一刺,似乎比第一刺还要快,还要令人难以闪避。

但是,严欢并没有闪避,他手中的一把娥眉刺出手了。

严欢的出手,似乎比无名居士的出手要慢。

但是,却是攻敌所必救。

因为严欢出手的部位,正好是无名居士此刻唯一的破绽。

无名居士要是不收招的话,固然可以刺中严欢,但是,同时他的要害,也会被严欢刺中。

无名居士及时收住了攻向严欢的招数,先防御自身。

无名居士的这一手,是正确的。

倘若无名居士不收招的话,存了一个同归于尽的念头,那么,当他手中的绣花针刺中严欢的心口的时候,就一定不是严欢的要害了!

因为严欢的血脉经过改造了,变得十分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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