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阳道:“很好!现在起,你担任我的副手。”
说完,林阳又扫视了一眼,道:“还有没有人要挑战的?”
众教官和战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之间,谁也不敢上。
开玩笑,林风都败的莫名其妙,他们就更不用说了。
有精通机械的战士道:“总教官,你的武功我们服气,但如今是热兵器时代,我们可否用枪跟你比试?”
林阳淡淡道:“我已经说过了,你们可以用任何方式,枪当然也可以。只不过,我这人有个习惯,会杀死那些向我开枪的人。看在以后是同袍,而且现在是切磋的份上,我今天可以破例。”
众战士纷纷看向队伍中一个矮小的精壮汉子,以眼色示意,道:“爆头,上!”
爆头,枪法之准,早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教官还厉害,可谓是利刃第一号神枪手。
爆头被众战士这么一看,只好无奈出列道:“总教官,我不想出来的,都是他们。”
爆头并不傻,林阳刚才的速度之快,他都看不清楚,他就是开枪,估计也是打不到人。
林阳笑道:“无妨!你要是能伤得了我,也算你赢。给一把枪他!”
负责教导枪械的教官,抛出一把手枪给爆头。
爆头接过枪,道:“总教官小心了!”
林阳淡淡道:“出手吧!让我看看你开枪的速度和准确度!”
爆头闻言,当即就连开四枪,上下左右,击向林阳双肩,双腿,笼罩住林阳。
这是切磋,不是生死之战。
要不然,爆头会开五枪。
一把手枪,有六发子弹。
开五枪,留一发子弹,是留给自己的。
如果五发子弹都奈何不了对方,遇到强敌,为了避免被活捉,只好自杀。
这也是枪手的习惯之一。
爆头不愧是第一号神枪手,枪在他手里,如使臂指,四发子弹接连而出,几乎在一瞬间,没有丝毫凝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