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兰亭的时候,他在教室里看书。他故意找了人都坐满的教室,这样我就没法坐他身边。不要紧,只要能与他对视一眼都是极好的。
后来我开心地蹦跶回狗等酒吧,已经华灯初上。我的工作时间都从傍晚开始,我热爱我的工作。
我把一本英文小说小心翼翼地放在更衣室属于我的小柜子里。这本书兰亭最近在看,我见他看得好认真,于是趁他不在的时候给偷了过来。
封面上的英文我只认得一半,我决定花点功夫了解一下内容,这样好继续搭讪。锁好柜子后,我换上演出服,化好妆,背起我心爱的吉他,迈向我可爱的舞台。
今晚的曲子热情奔放,一如我对兰亭。正弹着开心,我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心里不禁咯噔一下。
那不是跟我住同一巷子的乖宝宝吗?她竟然也会来酒吧?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在哪上学,只知道她是个乖乖的高中生。要说胭脂巷里人太多了,我偏偏注意到了她。因为每天傍晚我出门上班的时候,就是她放学到家的时候。
好吧,这个巧合还不足以让我注意到她。
我关注她,主要还是因为她长得太可爱了,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她的脸也白白的,五官小巧,特别是外漂亮。她笑起来也有浅浅的酒窝,让人特别想掐一下。她背着,那是我小时候很爱看的动画片。
总之我看她很顺眼。
她经常一边走路一边嘴里念着鸟语,呆呆的,踩台阶落空的时候会吓一跳。我每次看到都特想笑。
她是个乖宝宝。我断定。乖宝宝终于情窦初开了,我再次断定。因为她竟然为了跟踪一个男孩子,第一次来到了我的狗等酒吧。
天,那个男孩子,后来我知道叫周牧云,竟然跟那个臭丫头有一腿。
那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臭丫头,我见她一次想揍一次。
我估计那个周牧云也不是什么好鸟,于是我不得不提醒乖宝宝,不要爱上他。撒个小谎也没什么,我说我是周牧云的前女友。天地良心,我可是在拯救无辜少女。
其实我也想让乖宝宝帮我做翻译。她那么乖,学习成绩一定特好。
我没想到就这样,我跟乖宝宝的人生开始有了交集。后来我知道她叫杨筝,读起来跟我一样的名字。没错,我就是那种前鼻音和后鼻音不分的人。我觉得,这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她就是另一个我。
在何灿灿差点要掐死我,她突然跑出来双手颤抖着握住酒瓶大喊住手的时候,我就认定,她是我生命中最珍贵的朋友。
在她听到我的琴声跑下楼的时候,我更认定,她是天赐给我的大礼。
我叫她小风筝。
小风筝,很配她的可爱。
说到何灿灿,其实我一点都不怪他,虽然他差点杀了我。我跟他顶着情侣的名头两年多,除了牵手和哥们一般的拥抱外,毫无进展。所以当我说我怀了别人的孩子时,他的愤怒我能理解。
是我对不住他。谁叫我爱上了兰亭。
感谢小风筝,让我把书还给兰亭的时候,有了充分的准备。
我先是装模作样地表示看到他不小心落下了书,所以捡到了还给他,然后说:“书里的女主真蠢啊,爱一个人就应该说出来呀,一直憋在心里,不就悲剧了嘛。我就不一样,我一开始就告诉你了,这样你才会知道,不被蒙在鼓里。纵使你跟别的女孩子卿卿我我,也会想起我在爱着你。无论如何,我都爱你。”
我看到兰亭的脸竟然红了。
“谢谢……你还我书。”
说完,他就跑了。
虽然他还是跑了,但我感觉得到,在他心里,我已经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喂,我叫杨贞,杨树的杨,贞子的贞。你记住了哦!”
我朝他的背影大喊。
他竟然停住了,微微回过头来,我看到路灯下他的嘴角抿了一下。不知道是笑呢,还是笑呢?
回去后我心情大好,窝在被子里滚了好久都睡不着。
偷书这事让我尝到了甜头,我总觉得还可以再偷点什么,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