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都市现代>身骑白马>第七章 学音乐

学生打架斗殴来的快,去的也快。因为正是午时,学校老师还没赶到,这一起事件就因为林明的那一拳而宣告终结。刘正浩被送去了医务室,据说鼻梁骨好像裂开,少不得受几个星期苦头。

与八金刚当年在学校的抽屉里放着铁棍砍刀,动则拿砍刀砍人的画面比起来,这真的只是个小场面。打完之后,大家都跟没事人一样继续排队打饭,过了几分钟,有教务处的老师姗姗来迟,问了几个学生,那些学生怕惹事上身,纷纷摇头说不知道情况。那个年代的混子学生都特别好面子,就跟街上的混混打架斗殴,哪怕打不过也不会报警是一个道理。刘正浩不敢告诉老师,这事儿也就过去。至于下次他会不会把这个面子找回来,那是以后的事情。

下午放学,林明一路小跑向着平安街的方向去。四中的放学时间比一中慢了二十分钟,所以以前经常是安然坐公交汽车坐到平安街路口站等他,但再世为人,懂得珍惜的林明自然不再会让安然久等。

走到平安街口,安然还没来。正巧一辆201公交车悠悠驶过,停在了车站。后门打开,穿着上蓝下白的一中短袖校服的安然走了下来。

那个年代大多数高中生校服都大同小异,由蓝色和白色两种基调构成。一中校服从领口到袖子都是的校徽。胸部以下则是白色,看着纹路很普通。但穿在安然身上,却很是清爽干利。

林明走过去很自然地牵住了安然的手,安然绯红着脸想挣脱,却如昨天那样只是稍稍挣扎了一下。公交车站人来人往,很多人看着,面子很薄的安然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明却一点也不在意世人的眼光,既然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拥有安然的机会,就跟之前说的,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安然,喜欢唱歌吗?”

林明想到安然从前很喜欢唱歌,声音好听得像一只百灵鸟。若不是那次变故,以安然的外形条件和嗓音,若是混迹于娱乐圈,肯定是一个偶像派加实力派的明星。

“喜欢啊。你想让我唱歌给你听?”安然的短发剪得很日系,她很喜欢歪着头看人,那模样美得令人窒息。

“想啊。”

“那我唱一首?”

“不要。”

“为啥?不是让我唱歌给你听吗?”

“我想让你唱我为你写的歌。”

“你写了歌?”

林明点点头,很是厚颜无耻地把抄袭当了原唱。

“唱几句听听。”

林明就唱了几句。

安然很惊喜地看着林明。

“好听吗?”

“好听。”

林明笑着道:“以后啊,我不仅要天天唱歌给你听,你天天唱歌给我听。还要让范磊啊,刘赫啊他们也每人唱歌给咱们听。”

“扑哧。”安然一下子笑了:“你有那么多歌写给他们吗?”

“有啊,多的是呢。你未来老公脑子里的灵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林明看向远方的天空,晚霞很美很美,只有多看看着晚霞,才能让人觉得美好的东西,需要人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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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这次很机智地带了两本书回去,偷偷看了眼老妈后开门的脸色,他就知道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哄老妈的套路其实都不需要有什么变化。

林常青今天下乡公干,林明见老爸不在家,趁着吃饭的时候跟老妈说道:“老妈,我想学音乐。”

“学音乐?你想当明星?”

老妈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剧,一边啃着苹果在沙发上葛优躺。老爸不在家的时候,方兰一般会提前三四点吃饭或者干脆不吃饭,因为不吃饭晚饭减肥。等林明回来,或是给他下碗面条,或是炒两个林明喜欢吃的菜让他一个人吃。

“当然,你儿子有音乐天赋的。”

林明脸不红气不喘地撒谎,他的嗓子跟鬼哭狼嚎似的,唱起歌来估计比周董早些年那含糊不清的唱功比都好不到哪里去,有时候高音还会破音,说他有音乐天赋,那就纯粹是瞎扯淡了。

“哦?唱一个听听。”老妈来了兴趣,常年追电视剧的老妈,最喜欢看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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