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小说>仙侠修真>藏剑赋>第九十四章 初战告捷 上
建了做坟从他身上拿到了完整的莽牛劲,可他不识字所以到了成里去找会认识字的人。那是一个说不上有多么漂亮的女孩,可他一眼就看中了,他很少说话因为说的不利索可是他想告诉她,他喜欢她。他就这般纠结了三个月,他在酒馆中打杂只因她会经常来这听书,三个月中他学着那说书先生的口语学着那老板奉承学着那老板娘顶风臭十里的骂街。三个月后他找了个机会告诉了她他喜欢她,可是她只是笑了笑因为她以为人妇。他并不死心乘着夜黑风高杀进了那女子的家中带走了他们娘两,为了她他做起了劫匪可是她却再也没对他笑过。他喜欢那个孩子,他和那个孩子一起读书认字虽说他不是他亲生的,可是他一样喜欢他。一转眼就是几十年了,他多想在看看那个人对他笑一笑,他不曾后悔过。

叶长生收手不打了,因为打累了也打死了。这蘑菇头不同他一般有金刚境的骨头经不起打,所以没打几下这上半身除了头全成了肉泥在打下去也没什么好打的。然而在他转头看向那刘洪彪所在之处时却见空空如也,想来这刘洪彪见势不妙早已溜走,可是他受了重伤肯定是跑不远的。这刘洪彪一定要死因为他可以不怕可是其他一定怕,此人若是回复元气隔三差五的偷袭,那么别说五百人哪怕是五万人也经不起一个毒杀。虽说叶长生并不知道自己为何不惧怕毒,但是心中有种猜测便是医神谷,这其中最有可能的便是他昏迷中误入白泽的一事,听董珊珊说过这白泽极少人能够进的去活着出来,然而出来之人必定会获得莫大好处,离开医神谷前叶长生还一度以为莫大好处便是那愈合能力提升,现在看来这莫大的好处极有可能就是这百毒不侵之身了。

叶长生刚想到这便听到急促的马蹄之声,闻声望去便见李傲血策马奔来。此时的李傲血战甲之上满是鲜血,那原本金色的战甲此时哪还看的到什么金色满是血光。然而李傲血见到叶长生的第一反应不是关心而是愣住了,因为此时的叶长生太具有喜感了整一个猪头,在看到那石壁上的一摊肉泥李傲血悬着的心也算是放下了,不过此时的他依旧是想笑又不敢笑。

“想笑就笑别憋着。”叶长生没好气的说了句,果然李傲血终于是没憋住笑的前仰后合险些摔下马去,叶长生算是看出来了这李傲血因是大破鹤岗急匆匆的赶来的,想来李傲血也十分担忧叶长生故而这枪枪的碎肉也没来的急抖掉。

“你下来把马借我用用,有个跑了,这老狐狸要是跑了以后没好日子过。”叶长生也不管李傲血同意不同意一把将他拽下。

“那我怎么办!”

“走回去呗还能怎么办,要不然我搂着你一起去?”

“算了,我还是走回去吧,红姐那说不定还有的忙的。”

叶长生手一挥便策马奔出,这刘洪彪哪怕在老狐狸也不可能在重伤时不留下丁点线索。果然叶长生来到那刘洪彪所在位置便见一些凌乱的步伐朝山里深处去了,顺着足记叶长生敢了十里的路到此地却断了,不亏是久经江湖的老狐狸这十里路怕是这些时间的极限了。叶长生翻身下马一拍马屁股让其自行回去找李傲血,这有灵性的马就是不一样临了时还从旁的地上挖了颗黄精带走,要是一般的马儿早就一溜烟的跑了。

叶长生之所以下马是有原因的,因为他知道这刘洪彪就在附近,以其用毒的本事叶长生可不敢把李傲血的宝贝疙瘩弄死,这要是一不小心让刘洪彪毒死了那么以后李傲血肯定得追杀他到天涯海角,这憨货对于李傲血就是比老婆还老婆的存在,就凭他那自己不吃饭也得让马儿吃饱的尿性能借出马就已经是天大的信任了。

叶长生俯身下去查看这足迹最后消失的地方,雨天过后哪怕是武者也很难做到踏雪无痕的境界更别说刘洪彪这种受重伤之人,然而这足迹外便在无痕迹便让叶长生感到惊奇了。叶长生又往前走了几步不经意间看到了地上一个不起眼的小洞,这个洞不过小拇指大看起来像个虫洞,可叶长生知道这不是虫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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